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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广电: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郑东平)2023-04-21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郑东平)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作为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和义务,及时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参与重大经营策略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及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
    2、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郑东平              8                   8              0                    0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郑东平              2                   2              0                    0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规定,对公司治理、战略实施、重大项目投资、高管聘任、
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对公司战略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
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按
照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对公司治理、高管薪酬与绩效考核、
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其中包括:(1)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0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其中包括:(1)关于组建联
合体拟参与湖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标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其中包括:(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关
于联合体与湖北广播电视台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4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与董事会决议公告一并及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治理工作。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内部控
制体系,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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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非公开
发行股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日常的董事会会
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加
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
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4、关注与学习法律法规。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客观公
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报告期内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签署:郑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