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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广电: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作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相关材料,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严格控制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都属于正常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也没有通
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即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无任
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 2022 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 2022 年未
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
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
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拟定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资料,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
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逐项审议。
    (二)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
实际发生金额情况进行了审查,2022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
过预计金额,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
20%,主要为公司同关联方在互联网流量、集客业务、代维代建服务
采购、工程劳务销售采购、技术与增值服务等业务领域变化所致。上
述差异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 2022 年日常业务发展状况,定价和交易
不存在显失公允和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独立意见
    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
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
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四、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云广互联(湖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云广互联(湖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转让股权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
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业务调整的需要,定价
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于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控
股子公司云广互联(湖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程序
合规,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
机构进行,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科学合理,关联交易价格依据评估报
告确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允性,未有违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
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
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
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我们认为,公司
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
的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对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评价
是客观公正的。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
             高福安 郑东平 赵阳   何威风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