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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11年8月)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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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2011 年 8 月 1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裁
办公会议事程序,提高总裁办公会工作效率,实现民主议事、科学决策的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总裁办公会的召开
       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总裁办公会在《公
司法》、本公司章程、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公司管理体系规定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由公司总裁召集并主持,总裁因故不能主持
时,由总裁指定的副总裁主持。
       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成员为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人员,必要时,相关部门及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列席会议。总裁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应请董事长参加。
       第五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分为总裁办公会例会和总裁办公会临时会
议。
       总裁办公会例会每月初召开,临时会议经总裁提议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 总裁办公会成员必须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
以书面方式发表意见。
      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总裁
办公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总裁办公会成员过半数通过;如出现票
数相等的情况,总裁拥有最终决策权。
      总裁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总裁履行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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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第七条   下列事项,经总裁办公会讨论并拟定方案,提请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一)公司战略目标与战略发展规划;
      (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
      (三)拟定公司的项目投资计划及可行性论证方案(含成本估算、产
品初步定位及项目开发重要节点表);
      (四)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公司管控模式、机构设置、部门职能的设计与调整;
      (六)公司资本市场融资的方案;
      (七)分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合作项目投资额的增减、合并、分立、解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及公司薪酬体系的调整;
      (九)对外担保事项;
      (十)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除第八条(十一)规定的事项
以外;
      (十一)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总裁办公会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十四)其他需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宜。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 下列事项,经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一)公司业务及其管理流程体系的建立和修订;
      (二)分子公司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及人员编制的确定;
      (三)公司年度项目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与调整;
      (四)依据编制计划制定招聘、培训计划;
      (五)分子公司年度薪酬福利实施方案的制订与调整;
      (六)依据公司的绩效管理办法,对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年度绩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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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结果的审定;
      (七)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审定分子公司经营计划、工程建设计
划、财务资金计划和重要工作(活动)计划及部门工作计划。
      (八)根据工作需要,下达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报告整改措施,检查
落实情况;
      (九)审定公司战略合作供应商;
      (十)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或责成公司经营班子执行
的事项;
      (十一)公司对外投资、房地产业务投资
      为适应市场竞争,提高效率,董事会授予总裁办公会及董事长以下权
力:
      对于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以下(含 10%)的对外
股权、对外债权、重大资产的购置等投资项目,以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总资产不超过 20%(含 20%)的房地产业务投资,须经总裁办公会审议
通过后,报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超出以上授权范围的,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其它需要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事宜。


                  第五章   总裁办公会的组织筹备和记录
      第九条 会议组织筹备
      总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相关列席会议的业务部门(提请召
开总裁办公会的会议主导部门/指定起草议案部门)负责组织涉及会议审议
议题的书面和电子版资料。
      总裁办公室会后收回有密级要求的会议资料,并于会后两天内组织整
理形成会议纪要,呈总裁办公会成员会签,总裁签发。
       第十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总裁办公会会议的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会议记录部门及会议纪要
拟稿人。
       原则上,非专题性会议由总裁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编制会议纪要,
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对会议内容应严格保密。
       专题性会议如有提请召开总裁办公会的会议主导部门/指定起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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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人员列席会议,则由该部门负责会议记录及编制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参加人员姓名、
列席人员的姓名、会议主要议题、发言要点(主要观点、看法、具体意见、
建议和措施等)、会议的主要决定等。
      第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由总裁确定议题后,通知总裁办公室做好
以下准备工作:
      (一)例会在召开前 2 日,提前通知全体成员;
      (二)临时会议在召开前 1 日通知,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总裁办公
会成员应书面发表意见。
      (三)提请召开总裁办公会的会议主导部门准备会议资料,由总裁审
定后,于会议召开前 l~2 日分送各与会人员,说明会议的议题及相关要求,
以使其认真准备讨论意见。
      第十三条   经总裁审定,总裁办公室或提请召开总裁办公会的会议主
导部门可根据会议记录拟发《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一并保
存,同时在总裁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    总裁办公会重要议案的确定与实施程序
      第十四条   涉及人事、薪酬、员工奖惩及其它重要商业机密等重要事
项的议案,当事人应予以回避。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经授权,
任何人不得透露。
      第十五条   在议案论证过程中,可根据议案的专业程度、重要性邀请
专家委员会成员参加或委托有关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以保证项目的切
实可行与取得成效。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对所应讨论确定的问题,应在充分酝酿、
认真讨论基础上,逐条形成决议,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实施时限,列入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内容。
      召开总裁办公会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署并决定是
否印发及发放范围后,由总裁办公室专人办理或督促办理。总裁办公室负
责跟踪了解总裁办公会所形成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意
见,上报总裁审阅。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的决议事项具有行政效力,各部门和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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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根据下发的会议纪要贯彻执行。


                    第七章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审定的事项中,属于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
内的审议事项的,总裁办公会会议应当在形成具体方案或者作出决定后,
提请董事会或各专门委员会审议。
      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还应按董事会的相关要求做好上报或向
董事会备案的工作,并应接受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对董事会和监
事会的质询,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总裁应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
和重大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资金运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     建立会前沟通机制,重要事项应事先与董事长及其相关董
事(含独立董事)沟通;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总裁应及
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或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解释权在公司董事会。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