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独立董事关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2011-12-19  

						                              独立董事关于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
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解锁安排(包括授
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解锁期、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稳定的、覆盖重要业务岗
位的长期激励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塑造核心竞争能力,提高管理效率,有
利于提高公司业绩,更好的回报股东。
    我们认为,公司的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汉忠                          冯   果




         赵西萍                           张龙平




         孙大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