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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11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12-04-16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11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
   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年度                                                                             年度可分配利润
               额(含税)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0 年                               200,521,910.84                                781,781,801.85

  2009 年    67,357,692.93              280,164,872.04                       24.04    669,117,145.23

  2008 年    26,943,077.18             314,332,195.37                         8.57    444,849,575.2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5.58%
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二、未现金分红的原因
        1、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持续性的影响,2012 年房地产信贷将继续保
   持趋紧的态势,与此同时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12 年新增项目、新开
   工及后续开发项目较多,对于资金需求较大。
        2、公司最近三年(2009 年至 2011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达
   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1.22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且已给
   予股东适当、合理的回报。
        为促进公司更稳健、高效发展,着眼于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决定 2011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未用于分红的现金利润将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建设投入。
三、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1年度未作出现金分红的决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
时,公司因房地产开发规模增速较快,为保证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进行
现金分红将有利于保证公司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也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
益。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




        赵汉忠                  冯   果              赵西萍




       张龙平                                        孙大敏




                                          201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