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名流置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经认真研讨,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二、根据提供的刘银珍女士的简历,认为本次公司增补的董事,其具备相关 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刘银珍,为公司第六董事会董事。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赵汉忠 冯 果 孙大敏 赵西萍 张龙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