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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2-08-13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以下简称“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
   落实。


        一、专项说明

         (一)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尚未到期的保证担保金额为
   205,500.00 万元,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额            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本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05,000,000.00    405,000,000.00    2012.9.30
中工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90,000,000.00      40,000,000.00    2013.1.12
中工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50,000,000.00      50,000,000.00    2013.2.5
中工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60,000,000.00      60,000,000.00    2013.5.29
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兴业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500,000,000.00    300,000,000.00    2013.12.19
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交通银行芜湖分行           200,000,000.00    114,000,000.00    2013.6.27
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2013.5.10
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2012.11.30
                          合     计                            2,055,000,000.00   1,719,000,000.00
       2、其他担保情况
       按房地产经营惯例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的房地产类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保证的担保额合计
为人民币 178,647.27 万元,用于商品房承购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的保证金金额
为 1,330.61 万元。



       (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经审慎查验,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实行了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分开”,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因此,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依赖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完全独立,
具有完全自主的生产经营能力,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的重大影
响。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对
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205,500 万元人民币(不含对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公司
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
监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