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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关于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股份质押的关联交易公告2012-09-17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2-53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股份质押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建设”)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
设向汉口银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
月,由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4,0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8%)提供质押,同时名流投资为其承担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鉴于名流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上述事项提交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已履
行完毕,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流投资的基本情况
    名称: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道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0号百货广场大厦西幢1207
    成立日期:1996年5月1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1000019593
    营业执照号码:440301103901056
    经营范围:高科技产业的开发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不含
限制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名流投资的总资产为94,356.38万元,总负债为864.19
万元,净资产为93,492.1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2年8月31日,名流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98,828,40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5.5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中工建设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工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武汉市阳逻开发区红岗村特1号创业服务中心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5日
    营业执照号码:420000000005676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
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
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
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中工建设资产总
额为 276,078.45 万元,负债总额为 250,988.3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50,988.31
万元,银行贷款 25,000.00 万元),净资产为 25,090.14 万元,营业收入为
67,629.31 万元,利润总额为 8,195.06 万元,净利润为 7,257.04 万元。
    截至2012年8月31日,资产总额为74,525.50万元,负债总额为49,515.45万
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为 25,010.05 万元,2012 年1-8月营业收入为
20,669.47万元,利润总额为189.08万元,净利润为-80.09万元。
    中工建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汉口银行向中工建设提供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由名流
投资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4,0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8%)提供质押,同时
名流投资为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12 年 9 月 12 日,名流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398,828,402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15.58%,其中,共有 388,500,000 股进行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18%。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汉口银行向中工建设提供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由名流
投资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4,0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8%)提供质押,同时
名流投资为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从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开始
    2、担保方名称: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中工建设有限公司
    4、债权人名称: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分行
    5、担保方式:质押担保和信用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系公司股东继续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发和
土地储备的短期资金需要。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名流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名流投资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共计 7,480 万元(不含本
次交易),在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10 亿元担保额度以内,不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认为:该关
联交易系公司股东继续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交
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系公司股东继续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
要;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肖新才先生、熊晟楼先生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借款合同及质押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