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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关于子公司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2013-01-10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0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置业”、“本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关
于子公司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武汉”)为本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
司。鉴于名流武汉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
办理的借款 8,000 万元于 2013 年 1 月 17 日到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拟收购此笔金融债务。完成债权人变
更后,华融资产将与名流武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汉地产”)签署三方债务转移协议,将债务转移至武汉地产,并由华融
资产与武汉地产进行债务重组,其债务重组收益为年利率 15%,重组债务金额为
8,000 万元,重组期限为债权转让之日起 24 个月。
    为保障华融资产债权的实现,本公司将为本次债务重组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并抵押全资子公司
北京浩达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浩达”)持有的“名流未来大厦”
14 层南侧 997.77m2 写字楼,质押本公司持有的武汉地产 60%的股权。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内,因此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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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债务重组各方基本情况
       1、债权收购方华融资产
    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总公司注册资本:2,583,587.05万元。
    负责人:李鹏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特1号
    成立日期:2012年9月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
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
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
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
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务。
    华融资产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原债务人名流武汉
    名称: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特1号
    成立日期: 2010年3月18日
    营业执照号码:42010500004492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名流武汉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33,336.05 万元,
负债总额为 43,606.6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817.90 万元,银行贷款 0 万元),
净资产为 89,729.40 万元,201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为-572.66 万
元,净利润为-571.96 万元。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名流武汉资产总额为 146,984.90 万元,负债总额
为 58,043.6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2,985.19 万元,银行贷款 11,000.00 万元),

                                     2
净资产为 88,941.22 万元,2012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为-793.08
万元,净利润为-788.1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名流武汉为本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地产分别
持有其 55.25%和 44.75%股权。


    3、新债务人武汉地产
    名称: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下集村
    成立日期:2003 年 1 月 24 日
    营业执照号码:420116000005919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轻工材料购销。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地产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32,153.1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61,175.8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36,175.84 万元,银行贷款
29,500.00 万元),净资产为 70,977.30 万元,2011 年度营业收入为 30,505.69
万元,利润总额为 3,557.67 万元,净利润为 2,635.75 万元。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武汉地产资产总额为 181,868.7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07,993.0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73,993.09 万元,银行贷款 66,500.00 万
元),净资产为 73,875.66 万元,2012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4,712.76 万元,
利润总额为 3,937.01 万元,净利润为 2,898.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武汉地产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4、担保方北京浩达
    名称:北京浩达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202 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 18 号枫竹苑北路 9 号楼四层 401 号
    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5 日
    营业执照号码:11000000976677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
                                     3
作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劳务服务。
    北京浩达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三、债务重组方案
    重组债务标的为名流武汉在湖北银行办理的 8,000 万元借款。华融资产收购
此笔金融债务后,将与名流武汉、武汉地产签署三方债务转移协议,将债务转移
至武汉地产,并由华融资产与武汉地产进行债务重组,重组期限为债权转让之日
起 24 个月。
    为保障华融资产债权的实现,本公司为本次债务重组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并抵押全资子公司北京浩达持有的“名流未来大厦”14 层南侧 997.77m2 写
字楼,质押本公司持有的武汉地产 60%的股权。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转让协议
    (1)转让方:湖北银行
    (2)受让方:华融资产
    (3)债务人:名流武汉
    (4)债权标的:人民币 8,000 万元
    (5)转让价款:人民币 8,000 万元


    2、债务转移协议
    (1)债权人:华融资产
    (2)债务人转移方:名流武汉
    (3)债务受让方:武汉地产
    (4)债务转移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3、债务重组协议
    (1)债权人:华融资产
    (2)债务人:武汉地产
    (3)重组债务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4)重组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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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重组收益:年收益率 15%,按季支付。
    (6)重组债务本金偿付安排: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的还款金额不低于
债权本金金额的 30%;18 个月内的还款金额不低于债权本金金额的 40%;24 个月
内偿还全部债权本金。
    (7)担保措施:由北京浩达提供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角门 18 号枫竹苑二区“名
流未来大厦”14 层南侧共计 997.77 ㎡写字楼作为抵押物担保;由名流置业以持
有的武汉地产 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名流置业为本次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4、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华融资产
    (2)抵押人:北京浩达
    (3)抵押物: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角门 18 号枫竹苑二区“名流未来大厦”14
层南侧共计 997.77 ㎡写字楼
    (4)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财务顾
问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5、股权质押合同
    (1)质权人:华融资产
    (2)出质人:名流置业
    (3)出质权利:名流置业持有的武汉地产 60%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债权本金、重组收益、财务顾问费、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6、保证协议
    (1)债权人:华融资产
    (2)保证人:名流置业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财务顾问费、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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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系公司以债权方式融资行为,有利于公司合理匹配现金流量,
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3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52,670 万元(不含本次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67.56%。其
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328,45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债权转让协议;
    3、债务转移协议;
    4、债务重组协议;
    5、债务重组协议附属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保证协议。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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