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3-04-15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12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
提供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新增融资进行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公司现有项目的进度情况和资金需求,201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50亿元的新增融资进行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亿元的新增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担保方式可以是信用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股权、
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3、上述担保包括以下情况:
(1)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的担保;
(2)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的担保;
(3)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为持股比例在9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时,担保金额占该公司
融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
5、以上融资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
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鉴于以上被担保单位和担保金额系公司根据项目开
发计划所进行的估算,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差异。因此,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担保总额度内,对具体被担保单位或担
保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0亿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被担保人2012年财务状况(单位:万元,经审计)
拟担保额
被担保人
度(亿元) 法定代表 公司对被担保人 总资产 负债 净资产 净利润
人 持股比例(% 总额
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 4.6 熊晟楼 100 190,139.00 127,351.78 62,787.22 1,809.92
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 2.9 熊晟楼 100 65,071.90 40,050.61 25,021.30 -2,752.91
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5 熊晟楼 100 213,931.31 171,654.58 42,276.73 3,875.73
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4 熊晟楼 96.77 116,707.61 88,392.64 28,314.98 -858.35
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 3 熊晟楼 96.77 78,537.99 50,906.57 27,631.42 -891.42
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5 熊晟楼 100 146,761.55 103,125.36 43,636.19 13,059.87
重庆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4 熊晟楼 100 33,700.80 13,978.66 19,722.14 0.11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4 熊晟楼 100 149,575.46 60,741.50 88,833.96 -895.44
名流置业武汉江北有限公司 10 熊晟楼 100 148,969.05 99,632.23 49,336.83 -654.46
武汉名流公馆置业有限公司 5 熊晟楼 100 9,791.13 24.69 9,766.44 -217.76
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5 熊晟楼 100 21,985.39 2,001.95 19,983.43 -8.73
注:上表中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均为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05,760 万元(不含本次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75.10%,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366,54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3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本次提请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
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系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