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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8-12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系由于原北京“名流广场”项目受政府规划调整的影
响导致无法继续按原计划实施,以东莞“名流印象”项目进行置换将有利于保证
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不
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我们本着对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


            (一)、专项说明
             1、对外担保情况
             (1)保证担保情况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尚未到期的保证担保金额
      为 418,494 万元,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额             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本公司                                    475,400,000.00     400,000,000.00   2014.4.30.
                                        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兴业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500,000,000.00     300,000,000.00   2013.12.19.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     本公司                                    80,000,000.00      80,000,000.00    2015.1.16
                                        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2013.11.20.
                                                                   400,000,000.00
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3.11.2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417,340,000.00     417,340,000.00   2014.10.17.
                                        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15.5.30.
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0     249,800,000.00   2014.2.2.
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14.9.24.
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2014.9.24.
                                        合肥市科技农村商业银
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                                    40,000,000.00      33,000,000.00    2014.12.27.
                                        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沈阳印象名流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幸福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176,880,000.00   2014.7.24.
                         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中山支行
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320,000,000.00     320,000,000.00   2014.2.13.
武汉名流公馆置业有限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350,000,000.00     100,000,000.00   2016.6.24
公司                                    武汉黄浦支行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本公司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2015.2.28
中工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150,000,000.00     90,000,000.00    2014.1.29.
                         武汉名流地产
中工建设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22,200,000.00      22,200,000.00    2013.8.30.
                         有限公司
中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
                         本公司                                    70,000,000.00      70,000,000.00    2014.6.5
(注 1)                                份有限公司
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13.7.11.
公司东莞分公司(注 2)                  东莞凤岗支行
合计                                                             4,184,940,000.00   3,269,220,000.00
             注 1:中宏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宏建设”)及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
      筑安装有限公司(简称“新宇安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肖元良实际控制。武汉
      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工程劳务供应商中宏建设融资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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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提供担保,本公司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
中宏建设及新宇安装以其对本公司的应收工程款提供反担保。
    注 2:本公司为工程劳务供应商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简
称“武汉新宇”)融资 1,000 万元提供担保,同时武汉新宇以其对本公司的应收
工程款提供反担保。


    (2)其他担保情况
    按房地产经营惯例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
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的房地产类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保证
的担保额合计为 245,029.78 万元,用于商品房承购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
的保证金金额为 1,106.28 万元。


    2、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经审慎查验,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实行了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
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因此,公司对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依赖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单位完全独立,具有完全自主的生产经营能力,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单位的重大影响。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
[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418,494 万元人民币(不含对购房客户提供的
阶段性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证监
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对
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汉忠                             冯 果




                     赵西萍                            张龙平




                     孙大敏




                                                            2013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