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核查意见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10 日在武汉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后认为: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系由于原北京“名流广场”项目受政府规划调整 的影响导致无法继续按原计划实施,以东莞“名流印象”项目进行置换将有利于 保证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 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 事: 彭少民 戴英民 肖懿恩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 年 8 月 1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