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的子公司增资及回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3-09-24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的子公司增资及回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的子公司增资及回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
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
先生为公司的子公司增资及回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该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名流投资为公司不超过 15 亿元
的融资提供担保的授权范围内,系公司股东名流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继续为
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的子公司增资及回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的子公司增资及
回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汉忠 冯果
赵西萍 孙大敏
张龙平
201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