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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核查意见2013-10-08  

						                                                              监事会核查意见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核查意见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
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9.4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
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 事:




     彭少民                     戴英民                        肖懿恩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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