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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3-12-18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59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置业”、“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名流”,即借款人)与大业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即贷款人)签订《信托贷款合同》,
合同约定大业信托以其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东莞名流印象花园贷款项目单一
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向东莞名流发放信托贷款,贷款金额 5 亿元,
贷款期限 36 个月,资金专项用于东莞名流印象花园二期项目建设。
    东莞名流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罗名流”)
以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东
莞名流 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该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 50 亿元新增融资进行担保的授权范围内,同时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授权在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和范围
内,单笔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因此,该担保事项不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名流的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00 万元
                                   1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龙平南路 9 号
    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27 日
    营业执照号码:44190000062937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销售:建筑
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2、东莞名流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名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16,707.61 万元,
负债总额为 87,392.6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6,492.64 万元),净资产为 29,314.97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858.35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东莞名流资产总额为 144,988.6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17,163.8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98,263.82 万元),净资产为 27,824.83 万
元;2013 年 1-10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1,490.15 万元。(上述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三、贷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柏年
    注册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座25楼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8日
    营业执照号码:440101000103784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
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
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
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
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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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业信托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信托贷款合同
    (1)甲方(贷款人):大业信托
    (2)乙方(借款人):东莞名流
    (3)贷款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 万元),期限为 36 个月
    (4)贷款用途:用于乙方开发的东莞名流印象花园二期项目建设
    (5)贷款利率:年利率 10%/年
    (6)担保方式:东莞名流和博罗名流以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
提供抵押担保,名流置业以持有的东莞名流 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7)还款方式:信托成立之日起满 24 个月之日偿还贷款本金的 30%(利随
本清),信托成立之日起满 36 个月之日偿还贷款本金的 70%(利随本清)。


    2、抵押合同
    (1)甲方(抵押权人):大业信托
    (2)乙方(抵押人):东莞名流、博罗名流
    (3)债务人:东莞名流
    (4)被担保主债权:合计为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 万元)
    (5)抵押物:东莞名流、博罗名流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东莞名流印象
花园项目部分在建工程。


    3、股权质押合同
    (1)甲方(质权人):大业信托
    (2)乙方(出质人):名流置业
    (3)债务人:东莞名流
    (4)被担保主债权: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 万元)
    (5)质押股权:乙方持有的东莞名流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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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证合同
    (1)甲方(债权人):大业信托
    (2)乙方(保证人):名流置业
    (3)债务人:东莞名流
    (4)被担保主债权: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东莞名流的母公司,对该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东莞名流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公司上述担保将对其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
作用,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9,274 万元(不含本次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86.85%。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461,274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信托贷款合同》
    2、《抵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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