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01-21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05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置业”、“公司”)于2014年1
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
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8年1月17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79 号
文)核准,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9,697.9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2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297,140.3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募集”)。根据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和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东
莞“名流印象”、惠州“名流印象”等五个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除东莞“名流印象”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的其余四
个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投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7,990.3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为29,150万元。目前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未来的资金投入计划和预计闲置
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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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4 年 1 月至 预计 2014 年 7
计划使用 截至 2013 年 12
项目名称 2014 年 7 月拟 月 31 日前闲置
募集资金 月 31 日已投入
投入募集资金 的募集资金
东莞“名流印象”项目 40,000.00 10,850.00 18,599 10,551
芜湖“名流印象”项目一
80,000.00 80,000.00
期
惠州“名流印象”项目 80,000.00 80,000.00
惠州罗浮山“名流庄园”
47,140.30 47,140.30
项目一期
武汉“名流人和天地”
50,000.00 50,000.00
项目润和园、沁和园
合计 297,140.30 267,990.30 18,599 10,55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进度,预计 2014 年 7 月 31 日前,至少有募集
资金 10,551 万元将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
营效益,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37%)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
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解决业务经营的
资金需求,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5.60%计算,预计可
节约财务费用约280万元。
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
设,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
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根据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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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3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
定将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2014年1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8,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归还专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
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的 3.37%)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六个月,要求公司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至专用账户中。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
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3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
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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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
资金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不
存在未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未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鉴于此,保
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核查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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