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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流置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核查意见20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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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核查意见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
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
    2013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1月17日,公司
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专户。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3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
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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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监事会核
查意见》的签章页。




   监 事:




     彭少民                   戴英民                        肖懿恩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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