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04-15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鉴[2014]020025 号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

集团”)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美好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美好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

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

职业判断。



                                        第 1 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与贵公司提供的前次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

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基础上所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美好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美好

集团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美好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

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美好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

露。

   附件:《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管云鸿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漫辉


             中国北京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