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4-05-13
独立董事意见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道明先生为公
司总裁;聘任黄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吕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
秘书;聘任冯娴女士担任公司客服负责人;聘任吴红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聘任王朝晖先生担任公司产品负责人。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
关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吕卉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上述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其所担任职务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道明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黄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聘任吕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冯娴女士担任公司客服负责
人;聘任吴红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朝晖先生担任公司产品负责人。
独立董事签名:
赵西萍 孙大敏 张龙平
201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