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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25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5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3 名独立董事
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芜湖名流”)拟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三方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由信达投资委托兴业银行向芜湖名流发放贷款,委托贷款总金额为 6 亿元,贷款期
限为 24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 12.5%/年。
    为保证上述融资方案的顺利进行,芜湖名流以其拥有的芜湖名流主力百货店提
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江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北”)
以其持有的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武汉江北、
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
道明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分别
属于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新增融
资进行担保,以及名流投资为公司不超过 15 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的授权范围内,
因此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相关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54)。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刘道明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