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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5-02-17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4年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
期已满,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长期合作中对公司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较为了解,事务所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也保持了自身的独立性和谨慎态度,
对公司的相关审计和评估是真实和公正的,审计结果客观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
资”)将为公司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名流投资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签署担保协议。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
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本次交易系公司股东名流投资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公司顺利融资,加快
项目开发进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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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
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因其近年来
始终为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承建商之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公
司拟继续与中工建设保持合作,双方将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工建设2015
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
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与中工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此类关联
交易以竞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此类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
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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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西萍                 孙大敏                      张龙平




                                                          2015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