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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5-03-06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201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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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选举产生了由七
名董事组成的第七届董事会。2014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5 次,其中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共 3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12 次。其中:
     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12 日在合肥名流高尔夫维景国际度假酒店会议
室召开现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2014 年 1 月 17 日、1 月 23 日、1 月 28 日、2 月 12 日、4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5 次,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全资子公
司减资、子公司融资相关事项、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分别于 2014 年 5 月 9 日、8 月 9 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0
号水果湖广场 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2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 2014 年度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14 年 6 月 16 日、9 月 3 日、9 月 25
日、10 月 16 日、10 月 18 日、10 月 24 日、12 月 11 日,第七届董事会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 7 次,分别审议并通过了改聘公司客服负责人、聘任公司执行总裁、
全资子公司与华润武汉合作相关事项、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资子公司融资相关事项和使用
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募投项目等议案。
     上述会议的决议内容,公司已根据有关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以及重要性原
则,按照规定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相应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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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截至报告期末,各项
股东大会决议均已得到执行和实施。
     1、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由原“名流置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流置业集团”
变更为“美好置业集团”。2014 年 2 月,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换领
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券简称自 2014 年 2 月 28 日由原“名流置业”
变更为“美好集团”。
     2、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
行了换届,聘任了新一届专业、高效的经营管理团队。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科学决策,审慎监
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2014年度的组织建设和团队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
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规程》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
程参与和监督,保证了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1、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
中:战略委员会于2014年1月23日召开了1次会议,对于集团总部组织架构的调整
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名委员会分别于2014年3月20日、4月12日召开了2次会议,
对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了1次会议,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确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14年3月6日、4月8日、4
月21日召开了3次会议,对于2013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续聘公司年报审计机构、
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等事项,以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
行了认真审议。
     2、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了
投资决策、人力、审计,共三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于2014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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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6日召开了1次会议,对于成立集团 “客户价值中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人力委员会分别于2014年5月9日、6月16日、6月20日、9月1日召开了4次会议,
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总裁办公会组成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计委员
会分别于2014年8月8日、10月17日召开了2次会议,对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四、其他报告事项
     对照证监会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03]56 号文”),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认真进行了自查,未发生证监发[2003]56 号文涉及的违规担保事项,也无
任何违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行为。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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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
议,组成包括一名职工监事在内的第七届监事会。2014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共 3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3 次。其中:
     第六届监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12 日在合肥名流高尔夫维景国际度假酒店会议
室召开现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关于公司监事
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2014 年 1 月 17 日、4 月 22 日,第六届监事会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 2 次,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和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于 2014 年 5 月 9 日、8 月 9 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0 号水
果湖广场 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2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和 2014 年度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14 年 10 月
18 日,第七届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1 次,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
季度报告。
     上述会议的决议内容,公司已根据有关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以及重要性原
则,按照规定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相应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
监督职能,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通过对公司运作,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
况的检查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
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运作,工作认真负责,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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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
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
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和公正的。
     3、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行为。
     4、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进行关联交易应有程序,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未损害公司利益
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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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14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4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忠诚、勤勉职责,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议
赵汉忠               6          1             5          0         0            否

冯果                 6          1             5          0         0            否

张龙平               15         3          12            0         0            否

孙大敏               15         3          12            0         0            否

赵西萍               15         3          12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我们在认真了解公司
2014 年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增补董事、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审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做出了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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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
[2003]56 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证
监发[2005]120 号文”)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
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
监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认为: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认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
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4 年,我们按时出席了相关会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运作规范和
重大决策等方面履行应尽的职责。
     2、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主动关注媒体对公司的
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让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3、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慎严谨的
审核,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其他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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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汉忠先生、
冯果先生届满离任。两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为公司发展做出了贡献。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4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15 年我们
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西萍、孙大敏、张龙平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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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四:

                           2014年度财务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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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集团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1,860.20                     106,504.60
     加: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7,531.78                     619.42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减:分配 2013 年度股利

     减: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1.94                      61.94

201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09,330.05                     107,062.08


     鉴于:
     1、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2015 年建和村、新湖村、邓甲村、沈阳名流印
象、合肥名流高尔夫庄园等项目开复工面积较大,建设资金需求较多。
     2、公司 2012 年至 2014 年年平均净利润为 9,732.19 万元, 2012 年度已向
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6,449.71 万元,占近三年年平均净利润的 66.27%,符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建议 201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未用于分红的利润将用于公司开发项
目的建设投入。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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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执行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2014 年修订)》等文件及要求,公司组织编
制了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附件:《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美好置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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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2015年度经营计划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情况,总裁办公会制定了
2015 年度经营计划:力争全年实现施工面积 171 万平米,其中:复工 112 万平
米,开工 59 万平米;竣工 63 万平米。预计年度投资总额约 92 亿元。
      具体项目开发计划如下:
                                              复工面积          开工面积         竣工面积
 序号               项目名称
                                              (万㎡)          (万㎡)         (万㎡)

  1     武汉“名流人和天地”                   20.33                             17.00

  2     武汉“邓甲村项目”                     25.93            13.46            16.27

  3     武汉“新湖村项目”                      5.69             9.96

  4     武汉“建和村项目”                                      18.00

  5     东莞“凤岗项目”                       22.06             4.21            11.63

  6     沈阳“名流印象”                       20.45             7.71            15.48

  7     合肥“名流高尔夫庄园”                                   6.00

  8     重庆“蔡家项目”                       17.48                              2.75

                   合计                       111.94            59.34            63.13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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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土地储备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土地及项目储备,并计划通过
参加公开招拍挂、参与“三旧”改造、项目股权收购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取。为
适应市场竞争,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房地
产业务的实际情况,2015 年度在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额度内决定土地储备的
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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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4 年度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聘期已满,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一直为公司提
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专业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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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项目的进度情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
     亿元的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提
     供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
     亿元的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预计被担保
     人和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2014年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拟担
                                        公司对被
        被担保人                                           总资产        负债          净资产       净利润
                                保总
                                        担保人持
                                 额                                      总额
                                         股比例

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            4.8亿     100%         179,468.97      108,881.72    70,587.25      6,554.96

武汉名流公馆置业有限公司        4.8亿     100%             90,999.62    81,673.77      9,325.85         -255.09
武汉名流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9亿      50%              95,309.17       382.07    94,927.10           -22.32
武汉园博园置业有限公司          10亿      52%          114,747.56      109,775.49      4,972.07          -24.98
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         4亿      100%             46,220.02    45,221.87        998.15           -1.85
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             4亿      100%             53,653.90   34,439.95     19,213.95     -2,330.75

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7亿      100%         189,340.92      164,868.56    24,472.36     -1,523.20

东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5.3亿     100%         175,090.37      134,787.37    40,303.00      6,521.19
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8亿      100%         162,762.33      117,273.77    45,488.56           901.42
重庆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7亿      100%         100,449.64      82,296.26     18,153.38     -1,376.08
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11亿     75.1%         277,065.58      161,559.99   115,505.59          -912.59
武汉正华利信息系统工程有
                                 4亿      100%             29,300.80   29,101.00         199.80          -0.20
限公司
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6.1亿     100%             34,805.79   15,014.77     19,791.02          -191.87
合肥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5亿      100%             28,239.69     8,978.17    19,261.52          -258.59
          合计                  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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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担保方式可以是信用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股权、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3、上述担保包括以下情况:
     (1)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的担保;
     (2)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的担保;
     (3)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以上融资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
内进行审批。同时,鉴于以上被担保单位和担保金额系公司根据项目开发计划所
进行的估算,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差异。因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对具体被担保单位或担保金额进行调
整。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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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建设”)和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建设”)均为公司战略供应商,与公司保持
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肖元良先生实际控制。
     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分别承接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罗名流实业”)“罗浮天赋”项目和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沈阳印象名流”)“名流嘉园”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应付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
工程款计 8,421.87 万元。
     为工程建设需要,中宏建设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7,000 万元,期限一年,
由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担保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公司拟为武汉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中宏建设、新宇建设承诺以其对
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3
月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法定代表人:熊伟;注册地址:武汉市
洪山区徐东路7号凯旋门广场3层3-1室;营业执照号码:420100000183029;主营
业务: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融资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
务顾问等中介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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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被担保人股权情况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持股 100%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持股 100%

                           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 40%

                   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担保公司是武汉市国有控股企业,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本次担保行为
不构成关联交易。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武汉担保公司总资产为137,579.11万元,净资产为
104,927.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73%,201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9,595.79万
元、净利润为4,240.9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担保主要内容
     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均系公司战略供应商,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肖元良先生
实际控制。其分别承接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罗浮天赋”项目和沈阳
印象名流“名流嘉园”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公司两家
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应付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工程款计
8,421.87 万元。
     为工程建设需要,中宏建设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7,000 万元,期限一年,
由武汉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武汉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中宏建
设、新宇建设承诺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印象名流的
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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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该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同时,中宏建设为公司
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中宏建设及其关联方以其对我公司的
工程应收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应收款金额大于担保责任金额,公司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 2015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14,000 万元(不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
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 701,000 万元。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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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
流投资”)将为公司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名流投资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签署担保协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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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工建设”)是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
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因其近年来一直是公司开发项目的承建商之一,为支持公司
的业务发展,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与中工建设保持合作。因此,2015
年度公司与其将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未来中工建设将作为公司供应商参与公司拟开发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由公司
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确定是否承接相应的施工承包合同。此类经营性日常关联交
易以竞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
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中工建设在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合同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在此授权范围内,2014年度公司与中工建设实际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21,925.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合同额(万元)
                  沈阳项目                           2,643.20
                  武汉项目                          17,085.01
                  广东项目                           1,565.62
                  重庆项目                             441.19
                  芜湖项目                             190.61
                  合    计                          21,925.63
     根据公司2015年度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以及中工建设的承建能力,2015年度
公司与中工建设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金额将不超过80,000万元。此类可能发
生的关联交易因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尚待实际发生时签订。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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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四: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名额出现空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汤国强先生、刘柳女士为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汤国强先生,1962 年生,工科硕士,高级工程师。2008 年入职公司,历任
公司总裁助理、中工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
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地产公司总经理、武汉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执
行总裁,现任公司总裁。汤国强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刘柳女士,1985 年生,本科学历。2010 年至 2011 年供职汉口银行,2012
年入职名流投资集团任总裁助理,2013 年至今任中工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为父女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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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
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对以下具体参与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如下:
     1、拟定董事长刘道明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 202.4 万元,其中:固定薪
酬为 141.7 万元,绩效奖金 60.7 万元。
     2、拟定董事吕卉女士年度税前工资标准为 97.3 万元,其中:固定薪酬为
68.1 万元,绩效奖金 29.1 万元。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名汤国强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如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定汤国强先生年度税前工资标准为 109.71 万元,
其中:固定薪酬为 76.80 万元,绩效奖金 32.91 万元。


     以上工资标准不包括与集团年度实现净利润挂钩的利润奖金。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人力委员会对上述董事进行薪酬绩效考核。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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