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聘任冯娴女士担 任董事会秘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上述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冯娴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冯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 关规定。 2、冯娴女士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其所担任职务的要求。 3、公司拟定的冯娴女士薪酬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有利于 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赵西萍 孙大敏 张龙平 201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