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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15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5-2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 7 名,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3 名
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
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
名流”)和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拟以债权债务融资
方式,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
融资人民币 3 亿元。
    为此,芜湖名流和武汉置业拟与华融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由华融资
产以 3 亿元价格受让芜湖名流对武汉置业的 3 亿元债权后进行重组,重组期限为
债权转让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止。重组宽限补偿金按日计算,重组宽限补偿
金比率为 10.5%/年。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5%以上股东北京国财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 90 亿元融资进行担保的授权范围内,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相关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1)。
    本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
联董事刘道明先生、刘柳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