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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2015-12-18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5-4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董事长批准,
美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集团”、“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
正华利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华利”)、武汉市泰宇商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泰宇商贸”或“项目公司”)与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城嘉信”)及其它相关方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长城嘉信以股权
和债权投资方式向泰宇商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专项用于武汉市硚口区农利
村城中村改造 K4、K5、K6 地块项目。
    具体方案为:长城嘉信通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
苏银行”)向泰宇商贸提供为期 36 个月,总额为 7.91 亿元的委托贷款借款,委托
贷款年利率 9%;武汉正华利以 900 万元的价格将泰宇商贸 10%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股权”)转让给长城嘉信,并以持有的泰宇商贸 90%股权向江苏银行设定股权质
押。委托贷款三年期满,委托贷款债务全部清偿后,武汉正华利将根据相关协议
的约定回购标的股权并支付回购价款。
    此外,为保证上述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泰宇商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东
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东磁”)、合肥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名流”)分别以所属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
道明先生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为上述融资方案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融资方
案得以顺利实施而提供的保障措施,不收取担保费用,无资金往来,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上述融资方案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授
权范围内。同时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授权在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和范围内,单笔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由公司董
事长审批后实施。因此,该担保事项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长城嘉信
    名称: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杨光裕;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13 日;营业执照号码:440301107768727;经营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长城嘉信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武汉正华利
    名称:武汉正华利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
人:汤国强;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74号保利花园25幢2-601号;成立
日期:2009年2月20日;工商注册号: 420100000129851;经营范围:智能化系统
工程,弱电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系统,安防防范系统工程,外墙保温、防水、涂
料工程,不锈钢及铁艺栏杆制作。
    武汉正华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合肥名流
    名称:合肥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开发区;成立日期:2007年8月24日;注册号:
340123000001079(1-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旅游开发服务;
酒店开发;建筑装饰材料的制造及销售。
    合肥名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安徽东磁

    名称: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风景区;成立日期:2003年4月4日;营业执照
号码:340000000041682(1-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许可证经营);
日用百货销售;对科技产业、旅游文化业、卫生、工业的投资,球类运动,运动
休闲服务。
    安徽东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3.33%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
名流持有其16.67%股权。


    三、被担保方泰宇商贸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市泰宇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1778778446;
注册资本: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汤国强;住所:硚口区古田二路特1号;成
立日期:1992年6月1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与租赁(国家有专
项规定经审批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服装,钢材,建筑材料,农副产品制造销
售;针纺织品、建筑材料及本公司的附属企业生产的产品批发零售。
    泰宇商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正华利所属全资子公司,系武汉市硚口区
农利村城中村综合改造二期项目开发单位。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泰宇商贸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为78,890.55万元,负债总额为69,906.74万元,净资产为8,983.82
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64.76万元,净利润为-1,240.09万元。
    截至2015年11月30日,泰宇商贸资产总额为84,547.81万元,负债总额为
75,822.87万元,净资产为8,724.94万元;2015年1-11月营业收入为101.18万元,
净利润为-258.8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泰宇商贸、长城嘉信、武汉正华利、美好集团、安徽东磁、合肥名流及刘道
明先生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各方一致同意:长城嘉信设立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长城嘉信代表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股权和
债权投资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具体为:长城嘉信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
的资金 900 万元用于受让武汉正华利持有的项目公司 10%股权(对应其注册资本
为 900 万元),武汉正华利将 900 万元股权转让款以股东借款方式投向项目公司;
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长城嘉信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的剩余资金 7.91 亿元
通过江苏银行向项目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期限不超过 36 个
月,委托贷款利率为 9%/年,资金全部用于武汉市硚口区农利村城中村改造及开
发用地的项目建设。
    为实现上述交易安排,各方还将签署以下协议:
    (1) 长城嘉信与武汉正华利签署《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股权转让:长城嘉信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人民币 900 万元的资金受让武
汉正华持有泰宇商贸 10%的股权(对应其注册资本为 900 万元)。股权转让前后泰
宇商贸股东的出资额及股权占比如下:

                                                         人民币: 万元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泰宇商贸股东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出资额         股权比例
     武汉正华利        9,000         100%        8,100           90%
      长城嘉信           0          0.00%          900           10%
    注册资本合计       9,000         100%        9,000           100%


    股权回购:资产管理计划三年期满,委托贷款债务全部清偿后,武汉正华利
将回购标的股权并支付回购价款。(回购价款=回购本金 900 万元+回购溢价 243
万元;回购溢价=回购本金 900 万元×回购溢价率 9%×3 年)。武汉正华利将于回
购基准日支付回购本金,回购溢价分 3 期支付,每期支付人民币 81 万元。
    (2)江苏银行、泰宇商贸、长城嘉信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由长城嘉信委
托江苏银行向泰宇商贸提供人民币 79,100 万元委托贷款,用于武汉市硚口区农利
村 K4、K5、K6 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期限 36 个月,贷款年利率 9%。
    (3)江苏银行与武汉正华利签署《质押担保合同》:武汉正华利以持有的泰
宇商贸 9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委托货款合同项下债务人泰宇商贸
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
    (4)泰宇商贸、安徽东磁、合肥名流分别与江苏银行签署《抵押担保合同》:
泰宇商贸、安徽东磁、合肥名流各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委托货款合同项下
债务人泰宇商贸所应承担的债务分别提供抵押担保。
    (5)美好集团和刘道明先生分别与江苏银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保证方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从合同生效日起至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范围为委托货款合同项下债务人泰宇商贸所应
承担的全部债务。


    五、本次融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作为泰宇商贸的母公司,对该公司的资金均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泰
宇商贸系公司进行武汉市农利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二期项目的开发主体,
本次融资有利于其顺利筹措项目开发资金,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将对其业务发展
产生积极的作用,有利于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08,500 万元(包含本次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111.64%。其
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601,50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公司无逾期担
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2、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3、委托贷款合同;
    4、质押担保合同;
    5、抵押担保合同;
    6、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