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6-01-16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作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15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忠诚、勤勉职责,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议

张龙平            10         2         8             0      0          否

孙大敏            10         2         8             0      0          否

赵西萍            10         2         8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我们在认真了解公司
2015 年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增补董事、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审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做出了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
[2003]56 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证
监发[2005]120 号文”)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
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
监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认为: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认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
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5 年,我们按时出席了相关会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运作规范和
重大决策等方面履行应尽的职责。
    2、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主动关注媒体对公司的
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让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3、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慎严谨的
审核,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其他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16 年我们
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西萍、孙大敏、张龙平
                                         201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