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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6-03-2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新众森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及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中段时代广场内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3月25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集团”)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好集团的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转让美好集团部分股份所引起的。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8

附表:.......................................................................................... 10




                                                  3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美好集团    指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新众森/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永新众森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关于美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新众森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书舜
3、设立日期:2002 年 1 月 28 日
4、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中段时代广场内
5、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开发及成果转
让;生物技术开发;环保节能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投资理财顾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30MA35FKRJ0Q
9、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比例
自然人刘烈江                                           96%
海南金广置业有限公司                                    4%
               合     计                               100%
10、通讯方式: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中段时代广场内
11、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其他国家或                  在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                  任职情况
                                      地区居留权                  兼职情况

刘烈江   男         中国   中国大陆   无             董事         无

林书舜   男         中国   中国大陆   无             董事长       无

董时禄   男         中国   中国大陆   无             董事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



                                      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所称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资产配置及投资收益的考虑,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所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美好集
团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好集团股份的情况
    2016年3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自然人袁启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美好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236,653股转让给袁启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10,236,653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
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永新众森与袁启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6
    转让方:永新众森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袁启强
    2、协议转让的目标股份
    目标股份:转让方同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
210,236,653股美好集团无限售流通股(占美好集团总股本的8.21%)及其附属权
益;受让方同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上述目标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总计持有美好集团210,236,653股股份,占美
好集团总股本的8.21%。
    3、股份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3.1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61 元,标的股
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758,954,317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3.2 支付方式
    (1)受让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20%,即
人民币 151,790,863 元。
    (2)如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标的股份转让满足合规规定,受让方应于股份
交割日,一次性全部付清本次股份转让款之余款,即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 80%,
即人民币 607,163,454 元。
    (3)如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标的股份转让不满足合规规定,导致本协议目
的不能实现,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方应于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4、协议签订日期:2016年3月25日。
    5、过户、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次股份转让生效后,各方应及时共同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
    本协议经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210,236,653股
美好集团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附加条件也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转
                                    7
让双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生买卖美好集团股票的
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未违反在美好集团《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
的承诺。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其他备查文件。


                                  8
(本页无正文,为《美好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新众森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林书舜
                                               2016年3月25日




                                  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                        昆明市国防路129号恒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安写字楼5楼
股票简称             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             000667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永新众森科技有限公司                        禾川镇湘赣大道中段
                                            册地
                                                                 时代广场内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10,236,653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8.21%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210,236,653 股       变动比例:8.21%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0 股               变动后比例:0%
信息披露用人是否拟
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否■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票的,信息披露有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是□    否□
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是□       否□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