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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6-05-04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55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近日,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好集团”)与山
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
着公平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进行战略合作。
    公司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165236898M;
法定代表人:路东尚;注册资本:80,000 万元;成立日期:1992 年 6 月 28 日;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盛泰路北埠后东路东;经营范围:金矿勘探(有效期限以许可
证为准)。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矿山机械制修;经济林苗种植、销售;果树种植;
果品收购、销售;塑料制品、浮选用黄药、石材、矿山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的
生产、销售;黄金、白银的购销及加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金集团是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政府直属的集聚“黄金矿业、非金矿业、黄金
交易及深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六大产业的大型综合性集
团公司,现有总资产438亿元,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455亿元,利税10.58亿元。
    山东招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置业”)为招金集团(持股 55%)
和青岛泰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45%)共同投资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693147370D;法定代表人:刘永胜;注册资本:3,000
万元;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18 日;住所: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政府驻地;经
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建筑业、餐饮业、旅游业投资(不
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基金、集资、融资等业务);房产中介顾问与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金集团、招金置业及其股东与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主体:
    甲方: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甲方授权“招金置业”与乙方项目开发公司共同设立平台公司或直接参股项
目公司,平台公司或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数额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协议框架
下单独项目具体合作细节另行签订,有关权利义务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甲乙
双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在同等条件
下充分发挥双方上市公司优势进行资本合作,包括增发、配股、发债等。
    3、合作方式
    (1)除各方另有约定以外,各方按照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权益,承担
义务。乙方控股,纳入乙方的合并报表内。
    (2)双方原则上同股同权,在此基础上,甲方发挥资金和融资优势,即通过
不同方式的融资通道筹措项目开发所需的缺口资金,资金筹措时间应与项目开发
节点匹配,资金成本原则上按照市场化运作,在金融机构需要的情况下,双方根
据股权比例提供资金的担保措施。
    (3)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实际经营管理工作,平台公司执行乙方项目管理制
度,但与甲方原则性规定有违的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执行。
    (4)合作各方按照其在平台公司或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具体项目
可由合作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合作协议确定。
    (5)经营管理:
    平台公司或项目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董事会履行股东会职权,董事会成员
5 人,其中甲方委派 2 人,乙方委派 3 人,董事长由控股方推荐,董事会选举产
生;
    平台公司或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
任;
    平台公司或项目公司实行年度经营计划审批制,年度经营计划由总经理提出,
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平台公司或项目公司管控体系及审批流程,经董事会审批后由总经理负责实
施;
    其他具体事项由合作各方商定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予以明确;
    甲、乙双方各自派驻相应管理人员,具体派驻情况另行商定。其中项目总经
理和财务总监面向社会招聘,由董事会聘任。
    (6)鉴于项目公司由乙方实施经营管理,项目公司应向乙方按可售面积销售
总额的 2%~2.5%支付房地产品牌输出管理费,不可售面积由各方共同选定专业机
构,按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总价值的 2%~2.5%支付经营管理费,支付节点双方协商。
项目公司内部管理费(不含营销费用)控制在 1.5%~2.0%。该费用计入平台公司
或项目公司的成本费用。
    4、资金方案
    (1)项目公司所需资金通过银行贷款、信托等方式融资解决,融资成本计入
项目公司。若对外融资需要,股东各方同意用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土地抵押。
    (2)在保证项目公司正常开发资金的条件下,项目公司有资金盈余后,应当
及时偿还股东借款。甲乙双方可按照股权比例预提盈余资金。
    5、项目团队跟投约定
    项目公司鼓励该项目团队跟投,合作双方集团领导或项目核心团队可持股比
例达 10%。具体的投入机制、退出机制、分配机制另行约定。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招金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将凭借在房地产领域的品牌优势和
经营管理优势与合作伙伴探索协同发展的业务模式,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互助双
赢,产生协同效应,共同推进双方业务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从长远看,将
对公司今后的业务发展及主业核心竞争能力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
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
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于在合作协议之下开展的具体业务,双方将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