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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7-16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7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31日-2016年8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15:00至2016年8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


                                    -1-
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0 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2、《关于修改<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9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
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

                                      -2-
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
登记,也可于2016年7月29日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
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
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达力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6606-67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美好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6 日


                                     -3-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美好置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在该议案后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1
       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修改《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2
        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说明: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67”,投票简称为“美好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议案1                                                      1.00
               次配股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修改《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议案2                                                      2.00
               理办法》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5-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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