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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集团: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2016-10-18  

						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15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引导上
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及《指导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51,630.43
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武汉名流印象项目(NK7
地块)、武汉名流公馆项目 NK6 地块和西安曲江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由于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本次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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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行有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如
下:

       (一)主要假设前提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包括:

       1、假设本次非公开方案于 2017 年 6 月末实施完成(完成时间仅为本公司估
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即 51,630.43 万股(该发行数量仅为预计,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3、宏观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5、2016 年上半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7,028.03 万元。基于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合理预测,经审慎估计,假
设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0,000 万
元;

       6、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2,559,592,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3,989,808.30 元,占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比例为 14.94%,上述现金股利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实施完毕;

       假设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仅采取现金分红,且利润分配比例与 2015
年相同,并将于 2017 年 6 月实施完毕;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 万元,未考
虑发行费用;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的数量为
准,此处财务指标计算假设最终发行量按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即
                                      2
51,630.43 万股;

    9、由于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
响,2017 年公司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因此假设公司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较 2016 年增长 30%、较 2016 年持平、较
2016 年下降 30%三种假设情形,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0、2017 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以上
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之
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7 年度/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考虑本次发行         考虑本次发行
总股份(万股)                 255,959.23              255,959.23             307,589.66
情形一:假设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 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80,000.00              104,000.00            104,000.00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
                                     2.58                    2.94                     3.07
股净资产(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31                    0.41                     0.37
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31                    0.41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12.83%                  14.70%                    12.96%
收益率
情形二:假设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16 年持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
                                     2.61                    2.85                     2.99
股净资产(元/股)
                                            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31                 0.31                0.28
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31                 0.31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12.83%                11.50%             10.12%
收益率
情形三:假设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16 年下降 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80,000.00            56,000.00           56,000.00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
                                   2.61                 2.76                2.91
股净资产(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31                 0.22                0.20
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31                 0.22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12.83%                8.19%               7.19%
收益率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红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融资额;

2、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
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稀释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总股本;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股本;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
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三个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根据上述
测算,若公司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16
年持平或者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
下降。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2017 年度)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
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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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武汉名流印象项目(NK7 地块)           373,446.99              131,000.00
 2        武汉名流公馆项目 NK6 地块             47,180.94               19,700.00
 3            西安曲江项目一期                  72,581.65               39,300.00
                 合计                          493,209.58              190,000.00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的资产规模增大,
资金实力增强,资产和负债结构得到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加快相关业务发展的同时为股东带来更大回
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主要围绕公
司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及公司自身的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规
划。本次募集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主业做大做强,更好地满
足公司现有业务的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培育并形成了一个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具
备战略发展眼光的管理团队,也培育了大批专业知识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
技术人才和开发管理团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具备
可实施性。

四、 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
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等方式,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和挑战,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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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竞争力。

    公司未来将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盈利能
力,同时继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积极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努力提高公司盈
利水平。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9 亿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外,
募集资金将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未来将加强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该部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的监管等
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
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

    3、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的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4、 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

                                   6
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
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
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及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
神,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
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作出以下承
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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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如
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公司在本次发行对本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16 年度、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对其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
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鞠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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