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集团: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2016-10-18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此页无正文,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之签字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汤国强 刘海辉 吕卉
林世钧 王朝晖 张志高
冯娴 雷莉 马皞皞
吴红英 刘怡祥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