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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2016-11-30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127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董事长批准,
美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
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拟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融资。具体融资方案为:由平安证券设立“平安证券信和 16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总规模预计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通过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辽路支行(以下简称“受托银
行”)向武汉置业提供委托贷款(以最终实际募集到的金额为准)。委托贷款的期
限不超过 36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 7.5%/年。贷款用途为:61,000 万元归还借款,
29,000 万元用于武汉市邓甲村“城中村”改造 NK7 地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开发建设。
    为保证上述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武汉置业将以所属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
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名流”)
将以合计持有的武汉置业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
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道明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为融资方
案得以顺利实施而提供的保障措施,不收取担保费用,无资金往来,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本次融资方案提供担保,属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
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94 亿元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授权范围内。
同时根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所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和范围内,单笔不超
过 10 亿元的担保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因此,上述担保事项不需再次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34534;
注册号:100000000023458;法定代表人:谢永林;注册资本:1,380,000 万元人
民币;成立日期:1996 年 7 月 18 日;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
厦 16-20 层;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
或核准的其他业务。
    平安证券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持有
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借款人武汉置业基本情况
    名称: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551961780A;
法定代表人:汤国强;注册资本:120,5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18 日;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特 1 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武汉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2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
名流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44.75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置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5,338.29万元,负债总
额为222,592.98万元,净资产为122,745.31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25,357.53
万元,净利润为7,239.71万元。
    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武汉置业资产总额为443,222.71万元,负债总额为
324,166.32万元,净资产为119,056.39万元;2016年1-10月营业收入为13,450.86万
元,净利润为-3,688.9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美好置业、武汉置业、武汉名流、刘道明先生与平安证券共同签订《合作框
架协议》。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平安证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总规模预
计为 90,000 万元人民币,通过受托银行向武汉置业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期
限不超过 36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 7.5%/年。为实现上述交易安排,各方还将签
署以下协议:
    1、受托银行、武汉置业、平安证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由平安证券委托受托银行向武汉置业提供人民币 90,000 万元委托贷款。委
托贷款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 7.5%/年。委托贷款用途:其中
61,000 万元用于归还借款,29,000 万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
    委托贷款还款计划(按照孰先原则执行):
    (1)按销售进度还款:项目销售备案面积达到可售面积的 30%时,累计还
款或备偿金额不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 30%,项目销售备案面积达到可售面积的
50%时,累计还款或备偿金额不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 50%,销售备案面积达到可
售面积的 70%时,结清全部委托贷款。
    (2)按时间进度还款:委托贷款满 1 年,累计还款或备偿金额不低于债权本
金的 20%,委托贷款满 2 年,累计还款或备偿金额不低于债权本金的 60%,到期
结清。
    2、武汉置业结清工商银行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美好置业、武汉名流将分
别与受托银行签署《质押担保合同》:美好置业、武汉名流将以合计持有武汉置业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美好置业和刘道明先生分别与受托银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保证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日起至主担保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债
务本金最高额为 90,000 万元。

   4、武汉置业结清工商银行贷款后 20 个工作日内,武汉置业、受托银行将签署
武汉市邓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NK6 地块(土地证号:武国用[2013]第 377 号)的
《抵押担保合同》。
   5、平安证券、武汉置业、监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
《资金监管协议》。
    五、本次融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作为武汉置业的母公司,对该公司的资金均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武
汉置业系公司进行武汉市邓甲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的开发主体,本次融资
有利于其顺利筹措项目开发资金,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将对其业务发展产生积极
的作用,有利于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30,899 万元(包含本次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124.33%。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715,00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公司无逾期
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总裁办公会决议;
    2、合作框架协议;
    3、委托贷款合同;
    4、保证担保合同;
    5、资金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