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2-18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作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16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忠诚、勤勉职责,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加会议
张龙平 21 2 19 0 0 否
孙大敏 21 2 19 0 0 否
赵西萍 21 2 19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8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我们在认真了解公司
2016 年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高级管理
人员任免、聘任年审会计事务所、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审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
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16 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界次 时间 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同意
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对《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
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1 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十次会议 月 14 日 对《关于 2016 年度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对《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关于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2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月 19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3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月 14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3 关于公司总裁汤国强先生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月 26 日
关于关联自然人购买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的独立
同意
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4 提请股东大会增加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额度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月 28 日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债权融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4 见
二十七次会议 月 29 日 关于关联自然人购买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的独立
同意
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7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同意
三十一次会议 月 18 日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7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十二次会议 月 21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9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配股
同意
三十四次会议 月2日 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9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续聘审计机构
同意
三十五次会议 月 25 日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10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向信达资
同意
三十六次会议 月 11 日 产融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10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非公开发
同意
三十七次会议 月 17 日 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11
三十九次会议 月 26 日
关于解聘林世钧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16 年 12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转让美好生
同意
四十次会议 月 23 日 活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
[2003]56 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
发[2005]120 号文”)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
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 号
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
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
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认为: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认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
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分别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人力、审计,共三个专门委
员会的委员,在报告期内,按照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
科学决策,审慎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 2016 年度的组织建设和团队
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6 年度我们按时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运作规
范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履行应尽的职责。
2、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主动关注媒体对公司的
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让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3、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慎严谨的
审核,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其他
1、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
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
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6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17 年度我
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西萍、孙大敏、张龙平
2017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