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7-04-21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2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59,592,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25 元(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26 日
● 除权除息日:2017 年 4 月 27 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2,559,592,33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3,989,808.30 元。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
分配。
2、自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59,592,33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5 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
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4月27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833 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019****666
2 袁启强
020****612
3 002****470 刘道明
4 021****865 王萍
5 021****906 刘南希
011****159
6 刘柳
021****069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4 月 19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4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联系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0 号水果湖广场 5 楼
3、咨询联系人:张达力
4、咨询电话:027-87838669
5、传真:027-87836606-6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