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5-24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36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系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7 日-2017 年 6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6
月 8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 年 6 月 7 日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
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1-
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0 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道明先生
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国强先生
3.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卉女士
3.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柳女士
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江跃宗先生
4.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国平先生
4.03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明先生
5、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 监事候选人彭少民先生
5.02 监事候选人王耀女士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劵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7-34、2017-35)。
以上第 1 和第 2 项议案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2-
以上第 3、第 4、第 5 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
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第 4 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3、4、5 为等额选举
提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道明先生 √
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国强先生 √
3.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卉女士 √
3.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柳女士 √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4.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江跃宗先生 √
4.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国平先生 √
-3-
4.03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明先生 √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5.01 监事候选人彭少民先生 √
5.02 监事候选人王耀女士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
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
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
登记,也可于本次会议登记期间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
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达力;电话:027-87838669;传真:027-87836606-678;地址:武
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美好置业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30071;
E-mail:ir@000667.com。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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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
知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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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美好置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即授权由受托人按自
己的意见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3.00 应选人数(4)人
董事的议案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道明先生 √
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国强先生 √
3.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卉女士 √
3.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柳女士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4.00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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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江跃宗先生 √
4.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国平先生 √
4.03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明先生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5.00 应选人数(2)人
监事的议案
5.01 监事候选人彭少民先生 √
5.02 监事候选人王耀女士 √
说明: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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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67”,投票简称为“美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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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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