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7-05-2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情况,经 2017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条款对照
如下:
章节号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 本次拟修订内容
第十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 第十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
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 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
由参会董事签字。 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临时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董事会临时会议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
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将议案传真给参会董事。参会 式进行并作出决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将议案以信
第二章
董事在收到传真议案后二个工作日内作出表决,同 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参会董事。参会董
时将表决结果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反馈给董事会秘 事在收到议案后二个工作日内作出表决,同时将表
书。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决议经 5 名以上参会董事签 决结果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的方式反馈
署并反馈到董事会秘书之日起生效。 给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决议经 5 名以上
参会董事签署并反馈到董事会秘书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于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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