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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并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2017-12-09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62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并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公司”)的二级全资
子公司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锦程”)拟与武汉市硚口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硚口国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签订《美
好香域花境商品房订购合同》(以下简称“订购合同”),约定由硚口国资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向美好锦程集中购买武汉“美好香域花境”项目约 2,906 套商品住
宅作为旧城改造征收还建房源,建筑面积约 31.11 万 m2(最终结算面积以交房时
实测面积为准),公司为美好锦程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订购合同约定,订购房屋的销售价格标准以美好锦程当期销售房屋的备案价
为准,根据项目周边市场价格测算,订购房屋备案价预计约为 1.3 万元/m2,订
购合同总金额预计约为 40.4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
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各方有权部门批准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武汉“美好香域花境”项目分三期开发,美好锦程预
计将于 2018 年至 2019 年陆续取得订购房屋的全部预售许可证后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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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订购合同执行时间较长,可能存在政
策变化、采购价格波动等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不确定因素。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订购合同对公司本
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5、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硚口国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硚口国资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3002176662;企业名称: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姜雯;注册资本:
93,126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6 年 7 月 8 日;住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
道 213 号;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市政道路建
设、园林绿化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商业旅游开
发、基础设施建设。
    (2)硚口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汉江湾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MA4KLC798X;企业名称:武汉汉江湾实业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雯;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2 日;住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213 号;经营范围:资产及股权投
资、经营、管理;旧城、旧村、旧厂改造;地产管理及开发;市政基础工程建设;
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水利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配套服务;商贸及旅游项目开发;科技及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运营;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居家养老服务;金融信息服务;节能技
术的研发及推广(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硚口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汉泰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43034360989;企业名称:武汉市汉泰丰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黎;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25 日;住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377 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清洁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
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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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硚口国资公司是经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武汉市硚口区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
府。硚口国资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硚口
国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交易。
    (6)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硚口国资公司经审计资产总
额为 1,522,531.56 万元,负债总额为 977,752.3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44,779.26
万元。2016 年度,硚口国资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48,956.57 万元,净利润
15,416.24 万元。硚口国资公司是武汉市硚口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与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主体,承担着武汉市硚口区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改造的战略任务,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美好锦程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090831819M;企业名称:武汉美好锦程
置业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
表人: 汤国强;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 年 2 月 27 日;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长丰村特 4 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国家
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美好锦程财务状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美好锦程经审计资产总
额为 95,123.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95,142.78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9.44 万元。2016
年度,美好锦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润-949.54 万元。
    (3)美好锦程项目基本情况:
    美好锦程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江北有限公司为开发“美好香域
花境”项目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美好香域花境”项目位于硚口区古田二路与园
博大道交汇口,规划净用地面积 7.48 万㎡、总建筑面积 42.96 万㎡、地上计容建
筑面积 34.39 万㎡、住宅建筑面积 31.11 万㎡。项目为武汉市桥口区长丰村“城
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地块之一,公司于 2014 年以挂牌方式竞得该宗地块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2017 年 10 月取得土地证。
    美好锦程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名流置业武汉江北有限公司

                                    100%

                      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 1: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甲方 2:武汉汉江湾实业有限
公司;甲方 3:武汉市汉泰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甲方 1、甲方 2 及甲方 3
合称为“甲方”。乙方: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丙方:美好置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交易目的:为推进硚口区旧城改造工作,甲方拟向乙方集中购买一批商
品房作为旧城改造征收还建房源,丙方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名称为“美好香域花境”,位于硚口区古田二路与园
博大道交汇口,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43 万㎡,容积率 4.6,具体数据以实际批复为
准。
    4、甲方订购房屋的基本要求:甲方订购约 2,906 套住宅,建筑面积约 31.11
万平方米(最终结算面积以交房时实测面积为准,房屋清册及户型图乙方按照项
目进展提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当期被征收安置户名册与被征收安置户签订《武
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权属办理至被征收安置户名下。
    5、该批房屋取得预售许可证时间:第一期一批次取得时间暂定为 2018 年 4
月 30 日以前;第一期二批次取得时间为取得第一期一批次预售许可证之日起 120
日内;第二期取得时间为取得第一期一批次预售许可证之日起 300 日内;第三期
取得时间为取得第一期一批次预售许可证之日起 450 日内。非乙方原因导致在上
述期限内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6、订购房屋的计价标准及总价款:合同约定订购房屋的销售价格标准以乙
方当期销售房屋的备案价为准,销售备案价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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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订购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
每套房屋人民币壹拾肆万元(140,000 元)的标准将房屋订购款支付至乙方在甲
方指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总计人民币肆亿零陆佰捌拾肆万元(406,840,000
元)。
    乙方正式取得当期《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 30 天内,甲方将当期订
购房屋的全部价款支付至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订购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当期订购房屋差价通
知给甲方,双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结算付款。
    8、担保条款:丙方有义务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为乙方履行
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
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9、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期付款的,根据逾期时间长短,分阶段
按应付未付额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150 天,乙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按期交房的,乙方已与被征收安置户签订《武
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同时,乙方还应按国家
法律法规以及房屋征收部门所公布安置补偿方案的规定,承担甲方或者房屋征收
部门因超期安置向被征收安置户支付的超额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违约责任;乙
方未与被征收安置户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源,乙方应按照当期房
屋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天,按照当期房屋预售总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
    (3)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被征收安置户以外的人员销售订购房屋的,乙方除
全额退还甲方已销售房屋的房款外,还应按照乙方销售价款的 30%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根据逾期时间长短,分阶段
按应付未付额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75 天,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因一方违约,守约方为主张权利的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交通费、第三方配合费、诉讼费、律师费、旅差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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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作为“城市服务运营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政府所属
企业合作,提供商品房作为旧城改造征收还建房源,共同推进武汉市硚口区的旧
城改造工作。
    订购合同预计总金额约为 40.44 亿元,将于 2018 年度至 2019 年度分期取得
预售许可证后陆续履行合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重大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美好锦程系公司为开发“美好香域花境”项目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有持续
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公司对美好锦程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整体经营
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并为其提供履约担保
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如股东大会批准签署订购合同,公司将在订购合同执行过程的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美好香域花境商品房订购合同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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