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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1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8-2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武汉市
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内容
    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执行;
    对于政府补助,公司按照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对于财务报表格式,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下发《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
    其余未变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期末分类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
和“资产处置”业务,上述业务范围所涉及的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
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未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
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
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
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规定进行了调整,对 2017 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                                     受影响的报表项     本期影   上期影
                  本期影响金额     上期影响金额
     目名称                                             目名称         响金额   响金额

资产处置收益       -4,481,889.51     2,659,688.11   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外收入                          -2,985,131.77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4,481,889.51     -325,443.66    营业外支出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