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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8-78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
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中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 2018 年 6 月 30 日
的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如果企业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中期财
务报表中未能及时采用《通知》中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进行列报的,至少应在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
    2、变更内容
    对于财务报表格式,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下发《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
    其余未变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
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在 “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
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
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