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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9-2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
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会计
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并按照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下发《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要求,按《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
入准则的企业)》进行会计报表列报;
    其余未变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公司对如下内容进行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需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
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
理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需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
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