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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20年5月)2020-05-12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5 月 11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程
序,提高总裁办公会工作效率,实现民主议事、科学决策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总裁办公会的召开
     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总裁办公会在《公司法》、本
公司章程、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公司管理体系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由公司总裁召集并主持,总裁因故不能主持时,由总裁指
定的联席总裁或副总裁主持。
     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组成人员由公司总裁提名,经董事长审核后,提交董事会人力
委员会审批。必要时,相关部门及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五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分为总裁办公会例会和总裁办公会临时会议。
     总裁办公会例会每月初召开,临时会议经总裁提议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     总裁办公会成员必须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以书面方式
发表意见。
    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总裁办公会会议

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总裁办公会成员过半数通过;如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总裁拥有

最终决策权。

    总裁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联席总裁或副总裁履行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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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第七条     下列事项,经总裁办公会讨论并拟定方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战略目标与战略发展规划;
     (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
     (三)拟定公司的项目投资计划及可行性论证方案(含成本估算、产品初步定位及
项目开发重要节点表);
     (四)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五)公司管控模式、机构设置、部门职能的设计与调整;
     (六)公司资本市场融资的方案;
     (七)分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合作项目投资额的增减、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及公司薪酬体系的调整;
     (九)对外担保事项;
     (十)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除第八条(十一)规定的事项以外;
     (十一)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总裁办公会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十四)公司季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
     (十五)其他需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宜。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     下列事项,经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一)公司业务及其管理流程体系的建立和修订;
     (二)分子公司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及人员编制的确定;
     (三)公司年度项目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与调整;
     (四)依据编制计划制定招聘、培训计划;
     (五)分子公司年度薪酬福利实施方案的制订与调整;
     (六)依据公司的绩效管理办法,对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审定;
     (七)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审定分子公司经营计划、工程建设计划、财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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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和重要工作(活动)计划及部门工作计划。
     (八)根据工作需要,下达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报告整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九)审定公司战略合作供应商;
     (十)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或责成公司经营班子执行的事项;
     (十一)下列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业务
合同,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或授权:
     (1)公司采购合同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或绝对金额未超
过 20 亿元人民币;
     (2)公司销售、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合同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
营业务收入 30%,或绝对金额未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手方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经累计计算超过上
述标准的,需提交董事会审批。
     (十二)公司月度经营结果。
     (十三)其它需要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事宜。


                           第五章   总裁办公会的组织筹备和记录
     第九条     会议组织筹备
     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相关列席会议的业务部门(提请召开总裁办公
会的会议主导部门/指定起草议案部门)负责组织涉及会议审议议题的书面和电子版资
料。

     运营管理部门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安排专人现场作好与会人员发言记录,并由参会
人员签字确认,会后收回有密级要求的会议资料,并于会后两天内组织整理形成会议纪
要,总裁签发。

       第十条    公司运营管理部门负责总裁办公会会议的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    运营管理部门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会议记录部门及会议纪要拟稿人。
       原则上,非专题性会议由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会议记录及编制会议纪要,并妥善保
管会议记录表,对会议内容应严格保密。
       专题性会议如有提请召开总裁办公会的会议主导部门/指定起草议案部门人员列
席会议,则由该部门负责会议记录及编制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参加人员姓名、列席人员的
姓名、会议主要议题、发言要点(主要观点、看法、具体意见、建议和措施等)、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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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决定等。
     第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由总裁确定议题后,通知运营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准备工
作:
     (一)例会在召开前 2 日,提前通知全体成员;
     (二)临时会议在召开前 1 日通知,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总裁办公会成员应书面
发表意见。
     (三)提请召开总裁办公会的会议主导部门准备会议资料,由总裁审定后,于会议
召开前 l~2 日分送各与会人员,说明会议的议题及相关要求,以使其认真准备讨论意
见。
     第十三条     经总裁审定,运营管理部门或提请召开总裁办公会的会议主导部门可根
据会议记录拟发《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一并保存,同时在运营管理部
门备案。


                  第 六章    总裁 办公会 重要议 案的确 定与实 施程序
     第十四条     涉及人事、薪酬、员工奖惩及其它重要商业机密等重要事项的议案,当
事人应予以回避。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经授权,任何人不得透露。
     第十五条     在议案论证过程中,可根据议案的专业程度、重要性邀请专家委员会成
员参加或委托有关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以保证项目的切实可行与取得成效。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对所应讨论确定的问题,应在充分酝酿、认真讨论基
础上,逐条形成决议,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实施时限,列入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内容。
       召开总裁办公会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署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
放范围后,由运营管理部门专人办理或督促办理。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跟踪了解总裁办公
会所形成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意见,上报总裁审阅。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的决议事项具有行政效力,各部门和分子公司应根据下
发的会议纪要贯彻执行。


                            第七章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会议审定的事项中,属于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审议事
项的,总裁办公会会议应当在形成具体方案或者作出决定后,提请董事会或各专门委员
会审议。
     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还应按董事会的相关要求做好上报或向董事会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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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并应接受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质询,应如实提供相
关信息。
     第十九条     总裁应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或者
监事会报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重大合同的签订及执行
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资金运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     建立会前沟通机制,重要事项应事先与董事长及其相关董事(含独立董
事)沟通;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总裁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或提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解释权在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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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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