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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忠诚、勤勉职责,认真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江跃宗             9          3           6            0       0          否

唐国平             9          3           6            0       0          否

肖明               9          3           6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我们在认真了解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高级管
理人员任免、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审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
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0 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界次        时间                             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0/4/2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十五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0/5/1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十六次会议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5/28                                                                  同意
一次会议                     3、《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
                             2、对《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对《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6、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为合营或联营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
                 2020/6/4    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次会议
                             7、对《关于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8、对《关于 2020 年度向控股股东美好集团借款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9、对《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美好集团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0、对《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美好装配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2020/8/24                                                                  同意
三次会议                     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2020/12/2                                                                  同意
五次会议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
     [2003]56 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
     发[2005]120 号文”)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
     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 号
     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
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
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认为: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认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
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人力、审计,共三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按照各专
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科学决策,审慎监管,切实履行工
作职责,为公司 2020 年度的战略规划、组织建设和团队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
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我们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投资决策委员会      人力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
                     任职情况            任职情况        任职情况
      江跃宗            委员            主任委员             委员

      唐国平             -                 -            主任委员

       肖明             委员              委员               委员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于2020年5月12日、5月29日、6月30日、8月3日、
8月7日、9月2日共召开6次会议,分别对公司房屋智造业务负面清单和卡位指标、
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工作界面和权责流程等共9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成
决议;人力委员会分别于2020年1月6日、2月27日、3月13日、3月27日、4月3日、
4月7日、5月10日、5月12日、5月29日、5月28日、6月2日、8月3日、9月2日、9
月20日、10月8日、10月29日和12月31日共召开17次会议,分别就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提名、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调整、房屋智造经委会成员等共26项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成决议;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0年1月10日、3月19日、4月
20日、4月27日、6月3日、8月21日、10月21日、12月1日共召开8次会议,分别对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等共10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
成决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积极推动和完善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度我们
按时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运作规范和重大决策等
方面履行应尽的职责。
    2、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主动关注媒体对公司的
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让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3、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详细了解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情况;并在年
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沟通,关注审计过程
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其他
    1、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
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
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1 年度,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
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江跃宗、唐国平、肖明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