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2022-04-27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
         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修订原因
章节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本次拟修订内容
                                                                                     及依据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上市公司章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不得以赠
                                                                                  程指引》(2022
第三章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年修订)第二
          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十一条
          何资助。                           任何资助。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上市公司章
          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程指引》(2022
          他方式进行。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三章                                                                            年修订)第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十五条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
          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上市公司章
          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程指引》(2022
第三章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年修订)第三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十条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   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
          时间限制。                         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                           外。


                                                -1-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上市公司章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 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年修订)第四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上市公司章
                                               …………。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年修订)第四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一条
                                           工持股计划;
             …………。
                                                …………




                                              -2-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保;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
         任何担保;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担保;                           《上市公司章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年修订)第四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十二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对违反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议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程序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其责任
                                            的大小,给与相应的批评、罚款、免
                                            职等处分,并同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
                                            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
                                            处理。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事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事会,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市公司章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年修订)第五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十条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上市公司章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年修订)第五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东;                                  十六条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话号码;
         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                     间及表决程序。

                                            ………………




             第七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        第七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
         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   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
         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   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      《上市公司章
         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      年修订)第七
         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   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      十四条
         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   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
         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4-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
                                                                                  《上市公司章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年修订)第七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十八条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表决权。                           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时公开披露。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上市公司章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      年修订)第七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十九条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
                                            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5-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
         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                                       《上市公司章
第四章   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删除原第八十条)             程指引》(2022
         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                                       年修订)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
                                             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第八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
                                             况,并将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况,并将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上市公司章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年修订)第八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十二条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应当
             ……                            采用累积投票制。
                                                 ……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
         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    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   《上市公司章
         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    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    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   年修订)第八
         加计票、监票。                      加计票、监票。                     十七条
             ……                                ……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
         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    《上市公司章
         监事在股东大会结束时就任。
                                             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   程指引》(2022
第四章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   监事在股东大会结束时就任。         年修订)第九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                                       十三条
         股东大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
         案。

             第九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上市公司章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程指引》(2022
                                                 第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                                       年修订)第九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
第四章   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                                       十四条、删除
                                             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二个月
         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与本章程第三
                                             内实施具体方案。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                                         十四条中重复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的表述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上市公司章
         司的董事:                          司的董事:                         程指引》(2022
第五章
                                                                                年修订)第九
             ……                                ……                           十五条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6-
         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为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               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
         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
         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 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
         其职务。                           其职务。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上市公司章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程指引》(2022
第五章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年修订)第一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百零四条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联席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     裁、联席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上市公司章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程指引》(2022
第五章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        年修订)第一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        百零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奖惩事项;
         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7-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股份的事项;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股份的事项;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上市公司章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                                              程指引》(2022
第五章                                        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年修订)第一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士进                                              百一十条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条 本章程所称交易,
             第一百一十条 本章程所称交易,
                                              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6.1.1 条的规定。本章程所称关
         则》第 9.1 条的规定。本章程所称关
                                              联交易,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联交易,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6.3.2 条的规定。
         票上市规则》第 10.1.1 条的规定。
                                                  关于公司交易,董事会、股东大
             关于公司交易,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应遵守如下
         会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应遵守如下
                                              规定:
         规定:                                                                《上市公司章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深程指引》(2022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2
                                                                               年修订)第一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
                                              条规定的任一标准的,应由董事会批 百一十条、《深
         条规定的任一标准的,应由董事会批
                                              准;但发生的交易(公司发生受赠现 圳证券交易所
         准;但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
                                              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 股票上市规
         产除外)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除外) 则》(2022 年修
         上市规则》第 9.3 条规定的任一标准
第六章                                        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订)第六章第
         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第 6.1.3 条、第 6.1.9 条、第 6.1.10 条
                                                                               6.1.1 条、6.1.2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规定的任一标准的,经公司董事会审 条、6.1.3 条、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 6.1.4 条、
         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6.1.9 条、6.1.10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条、6.3.2 条、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6.3.6 条、6.3.7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条
         易,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于公司与关联人
                                            易,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于公司与关联人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
         准。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 准。

                                                 -8-
         项,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或授权。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
                                              项,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或授权。
             本章程未规定的情形,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本章程未规定的情形,按照《深
         规定执行。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执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在发布召
         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
         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
         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在发布召
         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     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董事会对     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
         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     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
         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董事会对     《深交所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前款所述     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     上市规则》
第四章   材料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审核独立董     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2022 修订)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对于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       第 4.3.7 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公司应当立即修改选举独立     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
         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不得将其提     人是否被本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
         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但可作     明。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
         为董事候选人选举为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会不得
                                              将其选举为独立董事。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
         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是否被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百三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履          第一百三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履
         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主要对以下事     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主要对以下事
         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自发表独立     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自发表独立
         意见:                               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独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立董事规则》
第四章   的薪酬;                             的薪酬;                             (2022 修订)
                                                                                   第二十三条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     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
         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    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
         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借款或其他      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
         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     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施回收欠款;                         回收欠款;
             ……                                 ……




                                                 -9-
                                                  第一百三十五条 独立董事除具
                                              有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
                                              司赋予其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
                                              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
             第一百三十五条 独立董事除具      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有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司赋予其以下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     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
         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      判断的依据;
         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
         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会计师事务所;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     东大会;
         会计师事务所;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     《上市公司独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股东征集投票权;                     立董事规则》
第四章   东大会;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2022 修订)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     第二十二条
                                              计和咨询;
             (五)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
         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
                                              第(五)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     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前款
         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六)项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
             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
         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         第(一)(二)项事项应由二分之
         以披露。前述第(一)、(二)项,应   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
         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     事会讨论。
         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如本条第一款所列提议未被采纳
                                              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
                                              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
         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   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
         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   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
         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
         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   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    《深交所股票
         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上市规则》
第四章                                                                          (2022 修订)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
                                                                                第 4.4.5 条、
         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4.6 条
         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   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   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
         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   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   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                       会秘书职责。

             如有特殊情况,董事会秘书空缺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
         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   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   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
         任董事会秘书。                     的聘任工作。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有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有
                                            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
         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
                                            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
         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
                                            书:
         书:
                                                 (一)出现本章程第九十五条或
             (一)出现本章程第九十五条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规定情形之一;                                                         《深交所股票
                                            4.4.4 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上市规则》
第五章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    (2022 修订)
         职责;
                                            职责;                              第 4.4.10 条
             (三)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
                                                (三)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
         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给投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给公
         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一百五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五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    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上市公司章
         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程指引》(2022
第六章                                      管理人员。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年修订)第一
         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      百二十六条
                                            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 11 -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
                                                                                   《上市公司章
                                              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
                                                                                   程指引》(2022
第六章       (无)                           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
                                                                                   年修订)第一
                                              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百三十五条
                                              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上市公司章
                                                  第一百六十八条 监事应当保证
             第一百六十七条 监事应当保证                                           程指引》(2022
第七章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年修订)第一
                                              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百四十条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
                                              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
         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
                                              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上市公司章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                                          程指引》(2022
第七章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年修订)第一
                                              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                                          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
         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
                                              的比例为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12 -
             第一百七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七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上市公司章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程指引》(2022
第八章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年修订)第一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百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员提起诉讼;

             (八)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       (八)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行监督;                           行监督;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会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
         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
         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云
                                            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   《上市公司章
         南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
                                            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云南监   程指引》(2022
第八章   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   年修订)第一
         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一个
                                            期报告。                           百五十一条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
                                            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编制。




                                              - 13 -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聘用取得
                                                 第二百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上市公司章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程指引》(2022
第八章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
                                             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     年修订)第一
          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百五十九条
          期一年,可以续聘。

         此外,因新增/删减条款导致的其他条款标号变化将按顺序一并修订。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


章节号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                本次拟修订内容               修订依据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第十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
           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上市公司股
                                            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东大会规则》
                                            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第一章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2022 年修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订)第三十一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条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第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和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
第二章         ……                             ……
                                                                             (2022 年修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订)第十条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二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上市公司股
                                            期限;
                                                                                  东大会规则》
第三章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2022 年修
           案;                             案;                                  订)第二十一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 14 -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东;
         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股权登记日;
         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                         话号码;

             若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间及表决程序。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
                                             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第四十六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上市公司股
             第四十六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数。
                                                                           东大会规则》
         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2022 年修
第七章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订)第三十一
         数。                             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 条
                                          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        《上市公司股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 上的董事或监事时,可以采取累积投        东大会规则》
第七章   上的董事或监事时,可以采取累积投 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2022 年修
         票制。                           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         订) 第三十二
                                          上,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条

                                              第五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第五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上市公司股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       东大会规则》
第七章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       (2022 年修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报的除外。                             订) 第三十六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条
         果应计为“弃权”。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果应计为“弃权”。


                                               - 15 -
             第六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       第六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
         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    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
                                                                                  《上市公司股
         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东大会规则》
         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    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第八章                                                                            (2022 年修
         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    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
                                                                                  订) 第四十一
         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    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
                                                                                  条
         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    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
         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本次修订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