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 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 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中 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北京市金 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 本所”)受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荣丰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作为荣丰控股重大资产购 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问答的规定,本所对本 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荣丰控股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 前一交易日止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核查了荣丰控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相关人 员/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其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并对相关人员 /主体进行了访谈。本专项核查基于本次交易各方及相关人员向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其已 提供了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必须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误导或隐 瞒;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其 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 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对于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 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交易各方及相关人员出具的 证明、说明文件作出判断。 本核查意见仅供荣丰控股为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 本所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有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查期间 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的核查期间为荣丰 控股董事会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之日(2020年5月25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 (草案)》披露的前一日,即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 二、核查范围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本专项核查意见的核查范 围为就买卖荣丰控股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进行自查的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即 荣丰控股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直系亲属名单中所确定的相关人员,包括荣丰控股、威宇医疗及其现有股东,以及其 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 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三、核查期间相关人员/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相关人员/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荣丰控股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以及相关人员/主体填写的自 查报告、股票买卖情况说明等文件资料,并结合本所律师对有关自查人员的访谈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荣丰控股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身份/关联关系 交易日期 交易数量(股) 交易类型 刘书元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 2020/11/20 2,500.00 买入 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2020/11/25 500.00 买入 理刘杨父亲 2020/12/1 500.00 买入 2020/12/11 1,500.00 买入 2020/12/14 1,000.00 买入 2020/12/16 800.00 买入 2020/12/17 2,300.00 买入 2020/12/18 300.00 买入 2020/12/21 600.00 买入 2020/12/22 3,500.00 买入 2020/12/23 10,000.00 卖出 2020/12/23 5,000.00 买入 2020/12/24 8,000.00 卖出 2020/12/25 500.00 卖出 2021/1/6 8,000.00 买入 2021/1/7 2,000.00 买入 2021/1/12 6,000.00 买入 2021/1/13 10,000.00 买入 2021/1/14 5,000.00 买入 2021/1/19 500.00 买入 2021/1/20 3,000.00 买入 2021/1/21 1,500.00 卖出 2021/1/22 1,000.00 买入 2021/1/25 1,000.00 买入 2021/1/26 500.00 买入 2021/1/27 1,500.00 卖出 2021/1/28 1,500.00 买入 2021/2/1 500.00 买入 2021/2/2 500.00 买入 2021/2/3 1,500.00 买入 2021/2/4 500.00 卖出 2021/2/8 800.00 买入 2021/2/9 500.00 卖出 2021/2/9 500.00 买入 2021/2/10 1,300.00 买入 2021/2/19 500.00 卖出 2021/2/22 500.00 买入 2021/2/22 500.00 卖出 2021/2/23 300.00 买入 2021/2/24 900.00 买入 2021/2/25 600.00 卖出 2021/2/25 600.00 买入 2021/2/26 300.00 买入 2021/3/1 300.00 买入 2021/3/3 300.00 卖出 2021/3/4 500.00 卖出 2021/3/4 500.00 买入 2021/3/5 500.00 买入 2021/3/9 2,500.00 买入 2021/3/9 2,500.00 卖出 2021/3/10 2,000.00 买入 2021/3/12 500.00 买入 2021/3/12 500.00 卖出 2021/3/17 500.00 卖出 2021/3/22 1,000.00 买入 2021/3/23 1,500.00 买入 2021/3/25 500.00 卖出 2021/3/26 500.00 买入 2021/3/29 500.00 买入 2021/3/31 5,500.00 买入 2021/4/2 2,000.00 买入 2021/4/7 1,000.00 卖出 2021/4/8 1,000.00 买入 2021/4/9 4,000.00 买入 2021/4/12 500.00 买入 2021/4/13 400.00 买入 2021/4/14 500.00 买入 2021/4/15 500.00 买入 2021/4/16 5,000.00 买入 2021/4/19 1,000.00 卖出 2021/4/20 2,000.00 买入 2021/5/14 300.00 买入 2021/5/25 300.00 卖出 2021/5/26 500.00 买入 2021/5/26 500.00 卖出 2021/6/4 1,000.00 买入 2021/6/7 1,000.00 买入 2020/6/22 2,000.00 买入 2020/6/23 2,000.00 买入 2020/6/24 3,000.00 买入 2020/6/29 3,000.00 买入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 2020/6/30 5,000.00 买入 肖丽娜 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2020/7/1 15,000.00 买入 理刘杨配偶 2020/7/3 20,000.00 买入 2020/7/6 10,000.00 卖出 2020/8/18 5,000.00 卖出 2020/8/21 5,000.00 卖出 2020/8/21 5,000.00 买入 2020/8/24 5,000.00 买入 2020/9/1 30,000.00 卖出 2020/9/4 5,000.00 买入 2020/9/7 2,000.00 买入 2020/9/8 1,000.00 买入 2020/9/10 2,000.00 买入 2020/9/11 1,000.00 买入 2020/9/14 1,000.00 买入 2020/9/17 1,000.00 买入 2020/9/18 2,000.00 买入 2020/9/21 1,000.00 买入 2020/9/22 1,000.00 买入 2020/9/23 3,000.00 买入 2020/9/28 500.00 买入 2020/9/30 500.00 买入 2020/10/14 1,000.00 买入 2020/10/15 1,300.00 买入 2020/10/19 700.00 买入 2020/10/20 3,000.00 买入 2020/10/21 3,000.00 买入 2020/10/21 3,000.00 卖出 2020/10/23 2,000.00 卖出 2020/11/3 1,100.00 买入 2020/11/4 3,900.00 买入 2020/12/14 1,000.00 买入 2020/12/16 4,000.00 买入 2020/12/17 1,000.00 买入 2020/12/18 1,000.00 买入 2020/12/24 1,000.00 买入 2020/12/25 500.00 买入 2020/12/28 1,500.00 买入 2020/12/29 12,000.00 买入 2020/12/30 43,000.00 买入 2020/12/31 20,000.00 买入 2021/1/4 5,000.00 买入 2021/1/13 20,000.00 买入 2021/1/15 5,000.00 买入 2021/1/15 5,000.00 卖出 2020/8/24 1,000.00 买入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 2020/8/28 1,000.00 卖出 肖捷 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2020/9/7 500.00 买入 总经理 2020/9/16 500.00 卖出 2020/11/10 1,500.00 买入 2020/11/11 1,500.00 卖出 2020/11/23 2,500.00 买入 2020/11/24 500.00 买入 2020/11/25 500.00 买入 2020/11/27 800.00 买入 2020/12/9 700.00 买入 2020/12/10 700.00 买入 2020/12/16 400.00 买入 2020/12/22 3,900.00 买入 2020/12/23 5,400.00 买入 2021/1/7 7,000.00 卖出 2021/1/15 200.00 买入 2021/1/22 2,900.00 买入 2021/1/28 3,500.00 买入 2021/1/29 500.00 买入 2021/1/29 500.00 卖出 2021/2/2 1,000.00 买入 2021/2/3 6,000.00 卖出 2021/3/24 700.00 买入 2021/4/6 5,000.00 买入 2021/4/9 1,000.00 买入 2021/5/12 1,700.00 卖出 2021/5/13 1,000.00 买入 2021/5/13 2,000.00 卖出 2021/5/14 500.00 买入 2021/5/17 1,000.00 买入 2021/5/19 2,500.00 卖出 2021/5/20 2,000.00 买入 2021/5/21 1,000.00 卖出 2021/5/24 2,000.00 卖出 2021/5/25 4,000.00 卖出 2021/5/27 2,000.00 买入 2021/6/2 2,000.00 卖出 2021/6/7 3,800.00 买入 何本辉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 2021/6/7 500.00 买入 总监潘媛配偶 潘建国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 2020/11/09 800.00 买入 总监潘媛父亲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 2021/1/22 10,000.00 买入 吴川 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2021/4/27 5,000.00 卖出 总监 2021/5/10 5,000.00 卖出 2020/9/28 200.00 买入 2020/9/30 300.00 买入 2020/11/10 200.00 买入 2020/11/18 300.00 买入 2020/11/24 100.00 买入 2021/1/4 300.00 买入 2021/1/5 200.00 买入 2021/1/6 300.00 买入 2021/1/7 100.00 买入 2021/1/13 100.00 买入 2021/1/14 100.00 买入 2021/1/18 200.00 买入 2021/1/22 100.00 买入 2021/1/25 300.00 买入 2021/1/28 1,600.00 买入 2021/1/29 1,200.00 买入 2021/2/1 500.00 买入 2021/2/2 300.00 买入 2021/2/3 800.00 买入 2021/2/4 100.00 买入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 2021/2/8 400.00 买入 胡丹 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2021/2/10 200.00 买入 总监吴川配偶 2021/2/19 200.00 买入 2021/2/22 500.00 买入 2021/2/23 800.00 买入 2021/2/24 300.00 买入 2021/2/25 500.00 买入 2021/2/26 200.00 买入 2021/3/4 200.00 买入 2021/3/5 100.00 买入 2021/3/8 200.00 买入 2021/3/9 100.00 买入 2021/3/10 100.00 买入 2021/3/11 100.00 买入 2021/3/15 100.00 买入 2021/3/16 300.00 买入 2021/3/22 200.00 买入 2021/3/25 200.00 买入 2021/3/26 100.00 买入 2021/3/29 300.00 买入 2021/3/31 600.00 买入 2021/4/2 200.00 买入 2021/4/23 100.00 卖出 2021/4/30 100.00 买入 2021/5/28 100.00 买入 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 2020/2/28 95,300.00 买入 蒋刚林 技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2020/5/11 95,300.00 卖出 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 2020/3/10 27,000.00 买入 刘晓凤 技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2020/3/12 28,500.00 买入 蒋刚林配偶 2020/5/11 55,500.00 卖出 2019/12/10 79,300.00 买入 2019/12/11 60,000.00 买入 2019/12/12 20,000.00 买入 2019/12/13 40,000.00 买入 盛世达投 2019/12/27 173,000.00 买入 资有限公 交易对方 2020/1/2 129,100.00 买入 司 2020/1/3 45,000.00 买入 2020/1/7 164,480.00 买入 2020/1/8 6,000.00 买入 2020/1/9 60,000.00 买入 (二)相关人员/主体关于核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的说明 1、关于交易对方盛世达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2019年8月7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 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计划自2019年8月7日起六个月内, 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2020年2月6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 告》,截至2020年2月4日,盛世达该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盛世达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776,880股。 盛世达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 及承诺》:“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7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盛世达”或“本公司”)买卖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的股票情况如附件所示。本公司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公司依据 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及发展前景的信心而为,有利于 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系正常的投资行为。本公司在上述自查期间 增持股票时,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公司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 上市公司。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 失。” 2、关于标的公司威宇医疗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标的公司威宇医疗风控总监蒋刚林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 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蒋刚林,现于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 公司担任风控总监职务。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7日),本人买卖荣 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股票情况如附件所示。本人在上述 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不存在利用 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 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 资的动机。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标的公司威宇医疗风控总监蒋刚林配偶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刘晓凤,系蒋刚林的配偶,蒋刚林 未向本人透漏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 资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2019年11月 25日至2021年6月7日)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参见附件)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 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 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 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 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 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 的一切损失。” 同时,经本所律师向威宇医疗董事长访谈确认,威宇医疗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已落实 相关内幕信息保密措施,上述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个人投资行为。 3、关于交易对方农银高投股东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刘书元、肖丽娜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杨父亲刘书元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刘书元,系湖北 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杨的父亲,刘杨未向本人透漏荣丰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7日)买卖上 市公司的股票(参见附件)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 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投资的动机。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若 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杨配偶肖丽娜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肖丽娜,系湖北 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杨的配偶,刘杨未向本人透漏荣丰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7日)买卖上 市公司的股票(参见附件)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 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投资的动机。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若 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杨就其父亲及配偶上述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刘杨,系湖北高 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人在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 7日)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情形。本人父亲刘书元、配偶肖丽娜在自查期间买 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 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未向亲属透漏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亲属 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若本人亲属在自查期间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亲属 愿意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 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肖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肖捷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肖捷,现于湖北高投科 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总经理职务。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 7日),本人买卖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股票情况如附件 所示。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 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 票时,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3)何本辉、潘建国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潘媛配偶何本辉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何本辉,系湖 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潘媛的配偶,潘媛未向本人透漏荣丰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下称“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7日)买 卖上市公司的股票(参见附件)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 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 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投资的动机。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 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潘媛父亲潘建国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潘建国,系湖 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潘媛的父亲,潘媛未向本人透漏荣丰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下称“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7日)买 卖上市公司的股票(参见附件)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 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 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投资的动机。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 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潘媛就其配偶及父亲上述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潘媛,系湖北 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本人在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 年6月7日)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情形。本人配偶何本辉、父亲潘建国在自查期 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未向亲属透漏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 本人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 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若本人亲属在自 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本人亲属愿意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 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4)吴川、胡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吴川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吴川,现于湖北高投科技 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7 日),本人买卖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股票情况如附件 所示。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 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 票时,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吴川配偶胡丹就其上述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声明及承诺》:“本人胡丹,系湖北高 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吴川的配偶,吴川未向本人透漏荣丰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7日)买卖上 市公司的股票(参见附件)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 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投资的动机。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若 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同时,经本所律师向湖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访谈确认,湖 北高投科技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已落实相关内幕信息保密措施,上 述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个人投资行为。 四、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以及相关人员/主体填写的自查报告、股票 买卖情况说明等文件资料,并结合本所律师对相关主体/人员的访谈,本所认为,在前述 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承诺及相关访谈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该等主体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证券法》所禁止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本次重 组的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专项核查意见正本一式五份。 ( 以 下 无 正 文 , 下 接 签 章 页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杨茹 孙昊天 单位负责人: 赵显龙 2021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