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4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
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0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
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1,297,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1.74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9,962,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0.83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34,291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90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370,99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93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2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334,291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90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邀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
议案:
1.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294,8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4%;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答邦彪、毛爱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