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 了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 范、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得到了有效执 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 们同意《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贾明辉 辛化岐 龚秀生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