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关于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2-04-3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 1-2
2、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3-5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2)004672 号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丰控股
公司”)编制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荣丰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荣丰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
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威宇医疗器
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
1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荣丰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
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荣丰控股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新满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业绩承诺所涉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方案简介
2020 年 5 月 25 日,荣丰控股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拟发行股份购
买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宇医疗”)100%股权并募集
部分配套资金。2020 年 11 月 9 日,荣丰控股公司披露修改后的方案,拟以现
金购买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威宇医疗的全部 30.15%股权、以现金 0.60
亿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同时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将其持有威宇医疗的全部
45.23%股权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公司。
2、相关交易事项的审批核准程序
2021 年 7 月 15 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相关交易事项实施情况
(1)本次购入资产的过户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威宇医疗股权过户的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2021
年 10 月 15 日荣丰控股公司对威宇医疗的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表决权委托协
议生效,荣丰控股公司实现对威宇医疗的控制。
(2)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荣丰控股公司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及增资款。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的主要指标以及补偿方式-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方
根据本公司与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及
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其补充协议(一) 、(二),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对威宇医疗作出业绩承诺并承担
业绩补偿之义务,业绩承诺期为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共计 3
年。根据约定,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威宇医疗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
分别不低于 11,712.43 万元、10,200.00 万元、12,300.00 万元。
如果威宇医疗在业绩承诺期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积实际利润低于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承诺利润,承诺方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则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
任,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应补偿金额具体计算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转让标的股权对
应的最终交易价格一累积已补偿金额。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
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2、业绩承诺的主要指标以及补偿方式-宁湧超方
根据本公司与宁湧超签订的《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 、
(二),协议约定,宁湧超对增资作出业绩承诺并承担业绩补偿之义务,业绩承
诺期为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共计 3 年。根据约定,宁湧超承
诺威宇医疗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 11,712.43 万元、
10,200.00 万元、12,300.00 万元。
如果威宇医疗在业绩承诺期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积实际利润低于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承诺利润,承诺方宁湧超则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业绩承诺
期间内各期应补偿金额具体计算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4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6,000 万一累积
已补偿金额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1、2021 年度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年度 承诺数 完成数 差额 完成率
1 2 3=2-1 4=2÷1
2021 年度 117,124,300.00 6,927,557.80 -110,196,742.20 5.91%
合计 117,124,300.00 6,927,557.80 -110,196,742.20 5.91%
2、结论
公司 2021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
荣丰控股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