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23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117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 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三)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
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7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6 日 15:00-2018 年 11 月 7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18 年 10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 18 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 金鸿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15 金鸿债”质押担保标
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 10 月 23 月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信息。
四、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 √
偿方案》
2.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 金鸿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15 金鸿债” √
质押担保标的的议案》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
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
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8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 18 号
楼二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 18 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255501-8222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
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为以下所有提案 √
《关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 √
1.00 的债务清偿方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 金鸿债”提 √
2.00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 √
3.00 “15 金鸿债”质押担保标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
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