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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控股: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05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125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 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
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8 年 11 月 2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 年 11 月 19 日 15:00-2018 年 11 月 20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18 年 11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 18 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修
订稿)》>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 金鸿债”提供担保的议案(修改后)》;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15 金鸿债”质押担保标的的
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第 1、2、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10 月 23 日 、 2018 年 11 月 5 月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四、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        √
           清偿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 金鸿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
           (修改后)》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15 金鸿债”         √
           质押担保标的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
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
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8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 18 号
楼二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 18 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255501-8222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
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为以下所有提案                       √
           《 < 关 于 “ 15 金 鸿 债 ”( 债 券 代 码 :       √
  1.00     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 金鸿债”提              √
  2.00     供担保的议案(修改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               √
  3.00     “15 金鸿债”质押担保标的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
 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