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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控股: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5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相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涉及相关诉讼,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鸿控股”)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9-091,详见同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其中涉及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城支行
(以下简称“承德银行宽城支行”)与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城公司”)、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相关诉讼。经积极与相关
债权人、法院等进行协调协商,目前相关下属公司已与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并于相
继收到法院相关民事调解书,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相关诉讼情况介绍

    相关诉讼已在公司 2019 年 12 月 11 日《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1,详
见该公告关于“诉讼一事项”部分)进行了详细披露,涉案金额为 8226.40 万元,该
案件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二)诉讼进展相关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了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 08 民初 135 号《民事
调解书》,双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1、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城公司”)尚欠原告承德银行宽城支
行借款本金 8000 万元及利息 433,933.33 元(利息计算到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宽城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之前支付上述贷款利息。

     3、2019 年 12 月 25 日之前宽城公司、华北公司与承德银行宽城支行签订《借款
展期协议》,原借款展期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

     4、协议签署后法院继续对华北公司持有股权保持查封措施,直至相关债务全部
清偿完毕,如华北公司转让相关股权,双方可协商解除查封方案。

      5、承德银行宽城支行对宽城公司提供的相关抵押物享有抵押权。

      6、承德银行宽城支行对宽城公司应收的 4308 万元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网建设费
产业引导资金及因特许经营权应收取的 154,260 万元享有质押权。

      7、华北公司承担相关连带清偿责任。

      8、若宽城公司违约,承德银行宽城支行有权按相应标准加收罚息、复利;若宽
城公司未足额偿付本息,则承德银行宽城支行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9、宽城公司及华北公司若对相关股权及重大资产处置前应提前告知,并优先清
偿相关债务。

      10、相关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宽城公司、华北公司于调解书生效后
10 日支付给承德银行宽城支行。

      截止目前,宽城公司、华北公司已支付相关贷款利息,并与承德银行宽城支行
签署了相关《借款展期协议》。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另外,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底及 10 月底分别收到了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9)
鲁 71 执 2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 0115 民初 6811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涉及两起借款诉讼,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相
关 诉 讼 公 告 》 中 “ 诉 讼 三 ”、“ 诉 讼 六 ” 部 分 内 容 ,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因公司已履行完毕相关还款义务,济南铁路运输中级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全部解除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股权
的冻结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五、本次公告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仍然保持正常运转,相关诉讼及冻结事
项目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相关子公司股权的
所有权发生变更,暂时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同时因为部分下属子公司相关实物资产及股权涉诉仍处于被查封(冻结)状
态,未来公司还可能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可能会对部分子公司业务正常
开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并影响当期利润。

    3、目前公司一直在积极通过处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努力筹措相关资
金,同时与各方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力争尽早解决相关债务问题。公司将及时按照
《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
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
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 08 民初 135 号《民事调解书》

    2、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9)鲁 71 执 2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 0115 民初 6811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4、其他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